兴宁市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有偿使用权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4-05-14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兴宁市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有偿使用权
  • 规模: 拟对兴宁市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的有偿使用权进行招标,本项目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者的项目初步建设方案为拟在兴宁全市范围内建设3500个充电车位,2301座充电桩(于停车泊位上建设),以及配置相应的变压设备、充电站集群监控管理系统、消防设备及电站配套设施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1199个,覆盖2398个充电车位;新建60kw单枪直流充电桩579个,覆盖579个充电车位;新建30kw单枪直流充电桩191个,覆盖191个充电车位,新建7kw单枪交流充电桩332个,覆盖332个充电车位。有偿使用权价格最终以有偿使用者中标价格为准,具体实施模式、年限、回报机制等以经确认的实施方案为准。本项目的总投资为84176万元,其中:有偿使用权费42000万元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兴宁市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有偿使用权

标段(包)名称:兴宁市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有偿使用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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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详情

投资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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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兴宁市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有偿使用权
标段(包)名称 兴宁市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有偿使用权
公告名称 兴宁市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有偿使用权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人 中标价 工期(交货期) 项目负责人
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总价(元):420000000

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限共计为23年,其中建设期预计为3年(即从签订本项目有偿使用协议之日起后三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即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为20年。
中标日期 2024-05-14 16: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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