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体校扩建初中项目(暂定名)设计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告

珠海市发布时间:2023-07-24来源: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平台
  • 项目名称: 珠海市体校扩建初中项目暂定名设计总承包
  • 规模: 招标人受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作为珠海市体校扩建初中项目(暂定名)(以下简称“工程”)的代建单位。本工程位于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西侧,梅华路南侧,学校用地面积26117.25㎡,工程建设总建筑约40914.54㎡(单体建筑),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535.29㎡,地下建筑面积:5379.25㎡,建设规模为36个初中教学班。本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普通教室区、专业教室区、公共教学、行政办公区、文体区、变配电房、室外运动场、围墙校门、地下交通分流中心等。以上涉及数据为暂定值,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设计总承包,具体内容
  • 范围: 或具有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认可的证明文件,备案业务范围为()。□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内地投标人适用)。■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内地投标人适用)。■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珠海市(区)各行业 主管部门颁发的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认可的证明文件,备案业务范围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资质的一方。■其它事项:(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为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如不能满足本条社保证明材料情形按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局《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珠海市体校扩建初中项目(暂定名)设计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珠海市体校扩建初中项目(暂定名)设计总承包

公示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中标结果
项目标段编号 E4404000001004366001001
项目标段名称 珠海市体校扩建初中项目(暂定名)设计总承包
中标人 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标价 69.8%
项目负责人 刘萍萍
工期 按招标文件详细工期约定执行
质量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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