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二中医院10400KVA永久用电增容改造工程补充公告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4-06-07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10400KVA永久用电增容改造工程补充
  • 规模: 4、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必须为公司正式员工,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
  • 范围: 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 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第二中医院10400KVA永久用电增容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广东省第二中医院10400KVA永久用电增容改造工程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10400KVA永久用电增容改造工程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 10400KVA永久用电增容改造工程

补充 公告

一、广东省第二中医院 10400KVA永久用电增容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G2024- 2443 ),于 2024年 5 23 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序号

条款

原文

现文

招标公告

1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 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 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机电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

注: 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 [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 建市 [2016]226 ) 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1 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2 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2 84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 2023 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3 820 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40 号),自 2022 1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招标文件

1

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详见原文附表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

2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详见原文附表四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四

3

施工合同

详见原文 施工合同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 件施工合同

4

招标控制价

详见原 附件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二、 原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三、 本项目最终开标等时间以交易中心日程安排为准。

招标人:广东省第二中医院

日期: 2024年 6 7

附表三

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序号

投标人

评审内容

1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2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或投标报价中任一项投标综合单价高于 招标控制 价中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相应的综合单价限价

3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4

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报价与原投标报价相比存在 1% 或以上误差的;

5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文件规定格式(即参与评审的格式)为经济标部分带 ★号的格式(即格式2、格式 4 、格式 5))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似度达到 80%及以上的(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7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8

无《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9

无《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10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机器硬件信息一致的(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注: 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评审

项目

分值

评审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40

1.1

施工方案

25

(1)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对高、低压配电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到位,认识准确,有考虑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影响因素,并针对重点、难点分析情况,提出可行、有效、经济、安全的处理措施。为优 (3,5]分,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对高、低压配电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有偏差,认识较准确,未能全面考虑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影响因素,未能针对重点、难点分析情况提出较为合理、较为经济的处理措施,为中 (1,3]分,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对高、低压配电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不到位,认识不准确,未能考虑设备安装及调试等 响因素,未能针对重点、难点进行情况分析,提出不合理、无效、经济性差的处理措施,为差 [0,1]分。

(2)针对本项目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能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拟投入用于保障项目实施车辆,以上车辆齐全,

投入施工车辆数量 5 辆或以上,得 5分,

投入施工车辆数量 4 辆,得 4 分,

投入施工车辆数量 3 辆或以上,得 3 分,

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3)方案中投入符合供电部门要求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人员(高压电工)数量,

投入人员数量 8 人或以上,为优得 5分,

投入人员数量 5-8 人,为中得 3分,

投入人员数量 5 (不含 5 )以下,为差不得分。

(4)方案中投入符合供电部门要求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人员(低压电工)数量,

投入人员数量 8 人或以上,为优得 5分,

投入人员数量 5-8 人,为中得 3分,

投入人员数量 5 (不含 5 )以下,为差不得分。

(5)方案中投入符合供电部门要求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人员(电力电缆,继电保护,电气试验,焊接与热切割),以上工种齐全,

以上工种齐全,投入人员数量 15 人或以上,为优得5分,

以上工种齐全,投入人员数量 10-14人,为中得3分,

以上工种不齐全或投入人员数量 10 人(不含 10 人)以下,为差不得分。

调试、验收方案

10

(1) 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供电系统的调试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人员安排 (包括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等)、机械设备材料投入等相关保障措施、调试验收内容、工作流程(含供电部门办理的相关手续)等内容,并承诺按期完成相关调试验收工作,确保竣工送电。

提供调试验收工作方案且方案合理、满足工期要求,为优 (3,5]分,

提供调试验收工作方案且方案较为合理、满足工期能基本满足要求,为中 (1,3]分,

提供调试验收工作方案且方案不完整、满足工期未能要求,为差 [0,1]分。

(2) 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的竣工验收方案,认识准确,并针对重点、难点分析情况提出可行、有效、经济的处理措施,为优 (3,5]分,

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的竣工验收方案,认识较为准确,未能针对重点、难点分析情况提出较为合理、较为经济的处理措施,为中 (1,3]分

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的竣工验收方案,认识不准确,提出不合理、无效、经济性差的处理措施,为差 [0,1]分。

运行维护及质保期服务方案

5

针对本工程运行维护的特点,在方案中有投入运行维护的持证人员及相关试验设备,有巡检工作方案,对承包范围内的线路设备进行运行维护管理,有突发设备故障的抢修方案,并提出可行、有效、安全的处理措施的,为优, (3,5]分

针对本工程运行维护的特点,在方案中有投入运行维护的持证人员及相关试验设备,巡工作方案较为完整,对承包范围内的线路设备进行运行维护管理,突发设备故障的抢修方案较为完整,处理措施较为完整的,为中, (1,3]

针对本工程运行维护的特点,在方案中没有投入运行维护的持证人员及相关试验设备,无巡检工作方案,对承包范围内的线路设备进行运行维护管理,没有突发设备故障的抢修方案,无处理措施的,为差, [0,1]分。

组织架构

30

2.1

项目负责人

5

(1) 取得电气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5 分;取得电气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10 (不含 10 )以上或电气类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 5 分。

:①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②取得职称证的年限以职称证书发证时间开始计算(如证书未体现发证时间的,以评审时间开始计算)。

组织架构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配备

25

(1) 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配备符合本招标文件第 投标文件格式 中《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表》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齐全的得 15分。

(2)在满足《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表》的基础上,造价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或以上资格的,得 5 分,本小项最多得 5 分。

(3)在满足《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表》的基础上,专职安全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得 5 分,本小项最多得 5 分。

本项满分 25 分。

;1、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 1996 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2、须提供岗位证(或培训证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及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30

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的,每项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30 分。

合计

100

备注:

1、 特种作业操作证 (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电力电缆,继电保护,电气试验,熔化焊接与热切制):是指由地级市或以上的市场 督管理局或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地级市或以上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及其下属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人员必须为公司正式员工,须提供 202 4 4 月有效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

2、 拟投入用于保障项目实施车辆自有的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购置发票相关证明文件,租赁的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购置发票、租赁合同和租赁发票相关证明文件。

3、类似工程业绩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的质量合格且电压等级为10K V (或以上)的单项合同金额 1000万元(或以上)电力施工工程业绩。注:单独发包的电力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扫描件。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电力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扫描件。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电压等级、金额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金额按以下方式认定

a、单独发包的电力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电力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电力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电力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电力工程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电力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

b、 投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合同 (分包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可提供合同关键页,但应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指标金额规模 、合同盖章页 )

4、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必须为公司正式员工,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须提供2024年4月有效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本项目电气类职称包括电力类专业。

5、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项目业绩、施工人员资格证或岗位证及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6、投标人如果同时满足多个评分档次的,按所满足的最高档得分。

7、本表 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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