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太和庄环岛交通改善方案道路拓宽工程施工第0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 项目名称: 龙江太和庄环岛交通改善方案道路拓宽工程施工第0答疑与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26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龙江太和庄环岛交通改善方案道路拓宽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龙江太和庄环岛交通改善方案道路拓宽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其他
公告内容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standalone="no"?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龙江太和庄环岛交通改善方案道路拓宽工程施工第 0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440606-2024-0046-01-01
项目名称:龙江太和庄环岛交通改善方案道路拓宽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2月10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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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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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类似工程 |
类似工程是指:与城市道路工程相关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市政道路的桥梁工程或市政道路的隧道工程。 |
城市道路工程指的是 与城市道路工程相关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市政道路的桥梁工程或市政道路的隧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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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技术标除外)的评审应当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省略部分按招标文件)……。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以投标文件提供的信息为准。(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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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
因系统格式固化,投标文件格式《附表二 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表(如有)》、《附表三 拟派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有)简历》,关于“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的网页打印件的有关描述, 均只需提交“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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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文件格式《附表七 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的格式为准(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按新格式提供“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未按新格式提供的,也视为已按新格式的内容进行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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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均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1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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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顺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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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高村村裕和东路102号2号楼5层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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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贝工 |
联系人:何先生、梁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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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757-22972809 |
联系方式:0757-22313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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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0日 |
2024年12月10日 |
附件:
附表七 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
致: (招标人)
经慎重、认真核查,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近 3 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况。
二、本单位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本单位目前没有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四、本单位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单位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六、本单位近 3 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未在佛山市发生过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七、本单位近 2 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未在佛山市本招标项目行业领域发生过拒不履行合同或者履约评价不合格。
□八、本单位近 1 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未在佛山市招标投标活动中提出两次以上投诉且查无实据。
□九、本单位未因串通投标、采用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受到过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本单位不会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故意隐瞒上述情况的相关信息。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