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园岗南支流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茶园岗南支流整治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茶园岗南支流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 规模: 本项目对茶园岗南支流及其支流(即北支流)进行整治,包括河道护岸整治、绿化护坡、堤顶道路建设、穿堤涵管、机耕桥改建及排水工程等。本工程河涌整治长度共约3.30公里,其中茶园岗南支流约2.23公里,北支流长约1.07公里,改建阻水机耕桥14座、穿堤箱涵5座、新建人行桥1座,新建雨水管约268米,迁改污水管约807米。本项目总投资为14402.62万元。(具体以实际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 范围: 本项目为茶园岗南支流整治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报建,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现场指导与服务,编制竣工图等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茶园岗南支流整治工程勘察设计-茶园岗南支流整治工程
标段(包)名称:茶园岗南支流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7-91440101MA9Y7HPJ3A-20260130-100001-3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茶园岗南支流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6-440111-17-01-243144 | ||
| 投资项目名称 | 茶园岗南支流整治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茶园岗南支流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 ||
| 标段名称 | 茶园岗南支流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白云区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对茶园岗南支流及其支流(即北支流)进行整治,包括河道护岸整治、绿化护坡、堤顶道路建设、穿堤涵管、机耕桥改建及排水工程等。本工程河涌整治长度共约3.30公里,其中茶园岗南支流约2.23公里,北支流长约1.07公里,改建阻水机耕桥14座、穿堤箱涵5座、新建人行桥1座,新建雨水管约268米,迁改污水管约807米。本项目总投资为14402.62万元。(具体以实际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为茶园岗南支流整治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报建,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现场指导与服务,编制竣工图等工作。 | ||
| 工期(交货期) | 2.4 勘察设计工期: 2.4.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2.4.2 勘察工期: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工期必须满足初步设计工期要求。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32.1490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水利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企业资质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的要求执行。 属各省内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证书过期的,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②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执行]。 3.4 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或水利类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须含2026年1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6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3.7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水利类)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 3 家。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8 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5版)。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或水利类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须含2026年1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ywtb.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2-11 15: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3-04 15: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3-04 15: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3-04 15:00:00 | 开标地点 | 2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
| 招标人联系人 | 潘工 | 联系电话 | 020-3192520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7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冯工、罗工 | 联系电话 | 020-83651133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20-36501911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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