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文物保护复兴及活化利用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5-03-19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丰顺县文物保护复兴及活化利用项目设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1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丰顺县文物保护复兴及活化利用项目(设计)

标段(包)名称:丰顺县文物保护复兴及活化利用项目(设计)

投资项目名称:丰顺县文物保护复兴及活化利用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Report

丰顺县文物保护复兴及活化利用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9-441423-04-01-716992

投资项目名称

丰顺县文物保护复兴及活化利用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丰顺县文物保护复兴及活化利用项目(设计)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 实施地点

梅州市丰顺县汤南镇新楼村种玊上围、汤坑镇米街尾蓝田书院、黄金镇清溪村绍阳书室、建桥镇建桥围。

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申请上级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资金来源 构成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申请上级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招标 内容 及规模

古建筑修缮总面积 45438平方米,广场改造9640平方米、村道改造5871平方米,配套充电桩39个、标识标牌4项、信息化建设4项等。其中:1.种上围建筑改造面积18000平方米、广场改造3000平方米、道路改造3500平方米,新增充电桩15个、标识标牌及信息化各1项;2. 蓝田书院建筑改造面积650平方米, 新增标识标牌及信息化各1项;3.绍阳书室建筑改扩建面积1788平方米、广场改造1640平方米、道路改造371平方米,新增充电桩9个、标识标牌及信息化各1项;4. 建桥围建筑改造面积25000平方米、广场改造5000平方米、道路改造3000平方米,新增充电桩15个、标识标牌及信息化各1项。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部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

2)其他服务:协助办 理相关手续。(注:具体设计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服务期

60 个日历天(从签订合同后开始计算,不含审图合格时间)。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314.6 万元 (最终以结算审核为准)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 投标 处理。

本工程不设投标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 1) 、(2)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由分别具备以下(1)、(2)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文物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信誉要求:

2024年09月01日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6.1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6.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6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 件的方式

下载招 标文件的网络地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gp.gdzwfw.gov.cn/#/441400/inde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发招标公告 之日起

获取招标文 件截止时间

2025年 4 8 18:00时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2025年 4 10 0 8:30时止

投标文件递 交方式

选其一)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5年4月10日0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5年4月10日0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

2025年 4 10 0 8:30时(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公告 内容和时间在各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 布的为 准。

招标人

丰顺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会展中心后一楼

招标人联系人

女士

联系电话

0753-6689889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枢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大新城第一期一区 18B号地大新路(家佳圆)B栋B4店铺2楼201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联系电话

17728938790

招标监督机构

丰顺县 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6660816

其他依法应当载 明的内容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招投标时间 安排

丰顺县文物保护复兴及活化利用项目(设计)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 2025 04 08 18:00 时止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提交截止时间

/ / / / 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2025 04 10 08:45-9:30 时前(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 /信用承诺函 )提交截止时间

2025 04 10 08:30 时止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2025 03 31 18:00 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5 04 10 08:30 时止

2025 04 10 08:30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6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 2025 04 10 8:45 时至 9:30 时止

定标时间

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召开(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相关附件

挂网版--招标文件.pdf 0-招标计划--丰顺设计.pdf 2-发改批复--20250117丰顺县文物保护复兴及活化利用项目可研批复.pdf 9-招投标时间安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