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看守所迁建工程-主体工程(建安部分)招标公告

汕尾市发布时间:2023-04-14来源: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海丰县看守所迁建工程主体工程建安部分
  • 项目地址: 项目位于汕尾市海丰县公平镇
  • 规模: 新建羁押量为1000人的看守所,规划用地面积为5834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1198.92平方米,新建综合楼(4层)建筑面积5820.18平方米、监区(2层)建筑面积17615.12平方米、伙房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614.00平方米、水泵房建筑面积456.00平方米、民警门卫房建筑面积24平方米、岗楼(3层)建筑面积315.84平方米、武警巡视道建筑面积848.66平方米、武警营房(5层)建筑面积3875.04平方米、武警门卫房及特种车库建筑面积70.08平方米和武警训练馆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建设武警训练场占地面积5200.26平方米、民警训练场占地面积1158.4平方米、停车场占地面积1102.08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监区围墙、外围围墙、外围大门、挡土墙、土方工程、道路硬化、景观绿化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市政供水管网接驳工程、污水处理设施以及改建市政道路等配套工程
  • 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汕尾市海丰县公平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4-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2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海丰县看守所迁建工程-主体工程(建安部分)

标段(包)名称:海丰县看守所迁建工程-主体工程(建安部分)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海丰县看守所迁建工程 -主体工程(建安部分) 已由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海发改( 2020)162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海丰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及县财政自筹解决。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 汕尾市海丰县公平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新建羁押量为 1000 人的看守所,规划用地面积为 58346 .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1198.92平方米,新建综合楼(4层)建筑面积5820.18 平方米、监区(2层)建筑面积17615.12平方米、伙房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614.00平方米、水泵房建筑面积456.00平方米、民警门卫房建筑面积24平方米、岗楼(3层)建筑面积315.84平方米、武警巡视道建筑面积848.66平方米、武警营房(5层)建筑面积3875.04平方米、武警门卫房及特种车库建筑面积70.08平方米和武警训练馆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建设武警训练场占地面积5200.26平方米、民警训练场占地面积1158.4平方米、停车场占地面积1102.08 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监区围墙、外围围墙、外围大门、挡土墙、土方工程、道路硬化、景观绿化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市政供水管网接驳工程、污水处理设施以及改建市政道路等配套工程。

2.3 计划总工期: 26 个月, 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168405292.23 元。

2.5 承包方式: 建安部分 工程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或以上。

3. 资格审査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 后审 ”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

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4.4信誉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记录 名单;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注:上述信誉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5. 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投标人可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 2本 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申请人承担;(提供声明函、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无在建查询截图 )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开标前近 3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6. 1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建筑 工程相关专业 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提供扫描件;

4.6.2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开标前近 3个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对投入本项目其他管理机构人员 的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7. 1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专职安全人员 2 名(或以上), 均须具有《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 (投标人可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 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开标前近 3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2 对投标人拟派 其他管理人员 的要求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一名提供相关技术岗位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开标前近 3个月 )为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备注:本项目的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开始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 shanwei. gov. cn/swggzy/)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系统投标操作 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5.2 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 文件及图纸等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6. 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10日前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6.1. 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6.2 网上投标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注: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 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 GDCA 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 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引,咨询及联系电话: 0660-3826991。

6.3 电子文件 U盘 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将电子文件 U盘 (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招标日程安排表》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电子文件 U盘 (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注:如办理招标文件要求原件核查手续的,投标人还需递交《备查原件清单》一式一份(表格详见附件),材料原件经清点核实签字封存后在进入评标时一并移交评标委员会进行核查。评审结束后,将通知各投标人退还材料原件。

6.4 开标时间及地点:请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及地点参与开标活动。

6.5 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切关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标人须按网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投电子文件 U盘 ,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的电子文件 U盘 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的为准。

8. 招标日常安排表

项目名称

海丰县看守所迁建工程 -主体工程(建安部分)

项目编号

HFJG2023-0015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3-4-15 9:00

投标人网上提

问截止时间

2023-4-29 0:00

网上投标开始时间

2023-5-9 9:00

网上投标截止 时间

2023-5-9 10:00

电子文件 U盘 递交时间

2023-5-9 9:00

电子文件 U盘 递交地点

汕尾市公共资源资源中心海丰分中心二层

开标时间

2023-5-9 10:00

开标地点

汕尾市公共资源资源中心海丰分中心二层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丰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中天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铜钱

山新建广汕公路边

地址:汕尾市区金湖路碧桂园国际商业中心四号楼 B1709

邮政编码: 516 4 00

邮政编码: 516 600

人: 薛警官

人: 卓先生

话: 0660-6622423

话: 17875357323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牵头方。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方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方(成员一)名称: ,承担 工作内容;

成员二名称: ,承担 工作内容;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牵头方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期:

相关附件

海丰县看守所迁建工程-主体工程(建安部分)工程建设招标公告.pdf A海丰县看守所迁建工程各个专业送审(新整理)图纸.zip 海丰县看守所迁建工程-主体工程招标文件.pdf 公告.pdf 海丰县看守所迁建工程--主体工程(建安部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