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湾先行启动区国际科创融合发展综合开发项目(首期)--南沙湾港前大道周边配套道路新建及提升工程(首期)监理招标公告-南沙湾先行启动区国际科创融合发展综合开发项目-首期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南沙湾先行启动区国际科创融合发展综合开发项目首期南沙湾港前大道周边配套道路新建及提升工程首期监理
- 规模: 南沙湾先行启动区国际科创融合发展综合开发项目(首期)--南沙湾港前大道周边配套道路新建及提升工程(首期)包括芦湾村路、兴沙路以及规划一路:(1)芦湾村路西起于南沙高尔夫球场门楼,终点接港前大道交叉口,路线总长约742m,现状路宽约11.5m,规划路宽2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2)新建兴沙路东接现状兴沙路,终点接港前大道交叉口,路线总长约617m,规划路宽3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3)新建规划一路东接规划二横路,西接商贸大道一横路,路线总长约216m,规划路宽15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综合管线、电力、给水、排水、交通设施、照明、绿化等。项目总投资约19282.99万元。(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和招标人委托等内容为准 ; 城市次干路。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
- 范围: 对项目施工前期准备、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含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BIM管理(如有)、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管理、工程创优、设备监造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0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南沙湾先行启动区国际科创融合发展综合开发项目(首期)--南沙湾港前大道周边配套道路新建及提升工程(首期)监理-南沙湾先行启动区国际科创融合发展综合开发项目-首期
标段(包)名称:南沙湾先行启动区国际科创融合发展综合开发项目(首期)--南沙湾港前大道周边配套道路新建及提升工程(首期)监理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91440101MA9Y7HPJ3A-20260212-100011-0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南沙湾先行启动区国际科创融合发展综合开发项目(首期)--南沙湾港前大道周边配套道路新建及提升工程(首期)监理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5-440115-04-01-583339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南沙湾先行启动区国际科创融合发展综合开发项目-首期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沙湾先行启动区国际科创融合发展综合开发项目(首期)--南沙湾港前大道周边配套道路新建及提升工程(首期)监理 | ||
| 标段名称 | 南沙湾先行启动区国际科创融合发展综合开发项目(首期)--南沙湾港前大道周边配套道路新建及提升工程(首期)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南沙湾先行启动区国际科创融合发展综合开发项目(首期)--南沙湾港前大道周边配套道路新建及提升工程(首期)包括芦湾村路、兴沙路以及规划一路:(1)芦湾村路西起于南沙高尔夫球场门楼,终点接港前大道交叉口,路线总长约742m,现状路宽约11.5m,规划路宽2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2)新建兴沙路东接现状兴沙路,终点接港前大道交叉口,路线总长约617m,规划路宽3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3)新建规划一路东接规划二横路,西接商贸大道一横路,路线总长约216m,规划路宽15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综合管线、电力、给水、排水、交通设施、照明、绿化等。项目总投资约19282.99万元。(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和招标人委托等内容为准)。 | ||
| 招标内容 | 对项目施工前期准备、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含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BIM管理(如有)、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管理、工程创优、设备监造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 ||
| 工期(交货期) | 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进场会开始起算(起始时间以最先发生的开始计算),至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主管部门或委托人审定之日止,包括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期。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09.293569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监理资质的要求。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规模指标:城市次干路。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要求和证书有效期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4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6年1月)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的信息,投标人可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投标登记时间,企业信息登记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3.7投标人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8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6年1月)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ywtb.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2-15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3-10 10: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3-10 10: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3-10 10:00:00 | 开标地点 | 第3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南沙工化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803室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20-6680627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软件园高普路1023号5122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朱工 | 联系电话 | 020-37383559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投资类项目) | 联系电话 | 020-39053237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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