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黄埔状元谷二期地块规划二路道路市政工程监理
- 规模: 规划二路呈南北走向,南起于大沙地东路,北止于护林路三期,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线长约980米,道路红线宽30米,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及绿化工程等。本项目涉及的雨水管最大管径为1.5米,给水管道最大管径为0.6米
- 范围: 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工程移交、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对检测、监测单位编制的检测方案、监测方案及费用进行审核;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预、结算审核、竣工图审核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12
- 开标时间: 2026-01-1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黄埔状元谷二期地块规划二路道路市政工程监理-黄埔状元谷二期地块规划一路
标段(包)名称:黄埔状元谷二期地块规划二路道路市政工程监理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91440101MA9Y7HPJ3A-20251217-100002-1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黄埔状元谷二期地块规划二路道路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018-440112-48-01-831706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黄埔状元谷二期地块规划一路、规划二路道路市政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黄埔状元谷二期地块规划二路道路市政工程监理 | ||
| 标段名称 | 黄埔状元谷二期地块规划二路道路市政工程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规划二路呈南北走向,南起于大沙地东路,北止于护林路三期,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线长约980米,道路红线宽30米,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及绿化工程等。本项目涉及的雨水管最大管径为1.5米,给水管道最大管径为0.6米。 | ||
| 招标内容 | 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工程移交、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对检测、监测单位编制的检测方案、监测方案及费用进行审核;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预、结算审核、竣工图审核等。 | ||
| 工期(交货期) |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服务。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24.316258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扫描件、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被授权人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5年11月或12月)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3.2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对应所设置资质的设置依据:■城市次干路。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要求和证书有效期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5年11月或12月)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3.6关于联合体投标: 3.6.1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提供网页截图) 3.8投标人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9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评审时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10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评审时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按《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的有关规定执行。 3.11投标人未在《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的限制投标期限内(见附件)。 3.12其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5年11月或12月)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没有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12-18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1-12 08:3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1-12 08: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1-12 08:30:00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程工 | 联系电话 | 020-2806801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4、66号西501-1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肖寒、曾秋月 | 联系电话 | 020-85683007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211220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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