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产业新城科创产业基地项目供配电工程第 0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5-07-24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西江产业新城科创产业基地项目供配电工程第 01 次答疑与
  • 规模: 418万元(含)或以上的送变电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28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西江产业新城科创产业基地项目供配电工程

标段(包)名称:西江产业新城科创产业基地项目供配电工程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12440600568266776A-20250613-000008-0

公告性质:其他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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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江产业新城科创产业基地项目供配电工程

0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1-440608-2025-0004-01-02

项目名称:西江产业新城科创产业基地项目供配电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7月2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8日上午09时30分

因本项目发布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至开标不足15日,且本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涉及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修改,现需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延期开标,延期后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调整如下:

原内容

修改后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 07月28日 09时30分

2025年 08月14日 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 07月28日 09时30分

2025年 08月14日 09时30分

开标时间

2025年 07月28日 09时30分

2025年 08月14日 09时30分

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5年 07月28日 09时30分

2025年 08月14日 09时30分

一、答疑回复

1、问:请问该项目红线外10kV线路是否已完成规划报建?

回复:红线外10kV线路的报建工作在确认中标单位后由中标单位规划报建,仅环网部分需要报建。

2、 问:本项目清单有发电机房环保降噪工程等项目报价,但图纸中无发电机房的平面图,请提供。

回复:详见《附件:图纸(补充稿)》

3、 问:投标文件格式: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提供的内容有误。

回复:详见本文件第二节:澄清修改内容。

4、 清单第90项:低压密集母线槽2000A/5PIP54,有低压密集母线槽及始端箱2000A/5PIP54项目,图纸找不到相关内容。

回复:该部分为连接发电机组,详见《附件:图纸(补充稿)》。

5、 问:清单第17项:通讯屏,《配电房设备平面布置图》材料表数量均为0,且无相关图纸。

回复:详见《附件:图纸(补充稿)》。

6、 问:清单第16项:直流屏48V,50AH,《10kV系统接线配置图》直流屏参数为110V,20AH,但《配电房设备平面布置图》和投标清单直流屏参数为48V,50AH,数据不统一。请核实。

回复:详见《附件:图纸(补充稿)》。

7、 问:清单第86项:直流屏48V,50AH,《10kV系统接线配置图》直流屏参数为110V,20AH,但《配电房设备平面布置图》和投标清单直流屏参数为48V,50AH,数据不统一。请核实。

回复:详见《附件:图纸(补充稿)》。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招标公告中“工期(交货期)” 的第 9 页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计划工期:80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 年07月21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25年10月09日 。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须在招标人要求的节点内完成全部施工工作。工期及完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计划工期:80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 年08月18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 。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须在招标人要求的节点内完成全部施工工作。工期及完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2、现就《招标文件》第 招标公告中“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现价)” 的第 9 页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5,394,401.63 (元)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5,230,478.73 (元)

3、现就《招标文件》第 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的第 10 页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 430万元 (含) 或以上的送变电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 418万元 (含) 或以上的送变电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现就《招标文件》第 投标人须知中“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的第 15 页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2025年06月23日17时00分前。

2025年07月27日17时00分前。

5、现就《招标文件》第 投标人须知中“3.2.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 的第 15 页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计算方法: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 ¥ 5,394,401.63元 。其中人工费 ¥442,739.56元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131,902.03 元 ,专业工程、材料设备暂估价¥ 0.00 元,暂列金额为¥ 0.00 元。

计算方法: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 ¥ 5,230,478.73元 。其中人工费 ¥427,821.69元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125,866.71元 ,专业工程、材料设备暂估价¥ 0.00 元,暂列金额为¥ 0.00 元。

6、现就《招标文件》第 投标人须知中“3.2.10风险控制价(适用于综合评估法和评标定标分离法)” 的第 15 页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不设置

☑设置,风险控制价为: 4,854,961.47 (元)

注:1.风险控制价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下调10%~15%,当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时,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现金转账、保函等形式的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低价风险担保金额=风险控制价-中标价。

2.低价风险担保在项目验收后30日内进行退还。若使用现金转账方式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将一并退回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不设置

☑设置,风险控制价为: 4,707,430.86 (元)

注:1.风险控制价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下调10%~15%,当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时,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现金转账、保函等形式的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低价风险担保金额=风险控制价-中标价。

2.低价风险担保在项目验收后30日内进行退还。若使用现金转账方式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将一并退回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7、现就《招标文件》第 投标人须知中“10.14” 的第 22 页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1、配电安装工程部分: 74846.39 元(含建筑施工安责险: 2925.93 元);

2、室外管道预埋工程部分: 50762.17 元(含建筑施工安责险: 1118.08 元);

3、发电机供货安装工程部分: 6242.89 元(含建筑施工安责险: 148.7 元);

4、发电机房环保降噪工程部分: 50.58 元(含建筑施工安责险: 50.58 元)。

(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1、配电安装工程部分: 69007.62 元(含建筑施工安责险: 2857.97 元);

2、室外管道预埋工程部分: 50575.56 元(含建筑施工安责险: 1083.78 元);

3、发电机供货安装工程部分: 6234.05 元(含建筑施工安责险: 149.4 元);

4、发电机房环保降噪工程部分: 49.48 元(含建筑施工安责险: 49.48 元)。

8、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类似项目业绩(3分)” 的第 46 页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 430万元 (含) 或以上的 送变电 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 418万元 (含) 或以上的 送变电 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9、现就《招标文件》第 招标公告中“6.4” 的第 9 页、第四章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4分)” 的第 52 页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投标人 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5 月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投标人 2025 年 1 月至 2025 年 6 月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⒂上述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年 12月至 2025 年 5 月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⒂上述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5年 1月至 2025 年 6 月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10、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财务状况(2分)” 的第 48 页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营业收入:平均值达到 1600万元 得满分,达到 960万元 得 1.2 分(该项分值的60%),未达到 960万元 不得分。

□利润:财务决算结论有三年盈利的得 分,有两年盈利的得 分(该项分值的60%),盈利不足两年的不得分。

注:(1)量化指标仅能选择1项。

(2)B<A≤3倍招标控制价。

(3)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分值为成立时间满三年的达到对应要求的投标人分值的60%。

(4)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营业收入:平均值达到 1500万元 得满分,达到 900万元 得 1.2 分(该项分值的60%),未达到 900万元 不得分。

□利润:财务决算结论有三年盈利的得 分,有两年盈利的得 分(该项分值的60%),盈利不足两年的不得分。

注:(1)量化指标仅能选择1项。

(2)B<A≤3倍招标控制价。

(3)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分值为成立时间满三年的达到对应要求的投标人分值的60%。

(4)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10、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4分)” 的第 49 页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类似项目业绩(2分):在近3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 430万元 (含) 或以上的 送变电 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得 2 分,最高得 2 分。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类似项目业绩(2分):在近3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 418万元 (含) 或以上的 送变电 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得 2 分,最高得 2 分。

11、现就《招标文件》第 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 169 页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资质等级(如有):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资质等级(如有):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 电力 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类似项目业绩(如有):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 430万元 (含) 或以上的送变电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类似项目业绩(如有):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 418万元 (含) 或以上的送变电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现就《招标文件》第 投标文件格式“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 170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资格条件

资格要求

投标人达到程度的简述(由投标人填写)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如有)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类似项目

业绩(如有)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 载明的时间为准), 承接过 1项单项 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 430万元(含) 或以上的 送变电 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进粤登记

(如有)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信誉

提交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

法定代表人

提供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

(如有)

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授权文件及身份证扫描件。

修改为:

担任职务

资格要求

数量要求

主要人员

(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负责人

1.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 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 2025 1 月至 2025 6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1人

姓名:

13、由于本项目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调整,本项目施工合同相应条款同步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如有冲突以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为准。

1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提供的《附件:图纸(补充稿)》《附件:工程量清单新修订稿》如与旧附件有冲突以《附件:图纸(补充稿)》《附件:工程量清单新修订稿》为准。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11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附件1 《附件:图纸(补充稿)》

附件2 《附件:工程量清单新修订稿》

招标人:佛山市高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怡乐路130号广电大楼3层312室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 1 栋 10 楼

人:区先生

联系人:卢志盛

联系方式:0757-86310551

联系方式:0757-86300101

2025年07月24日

2025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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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西江产业新城科创产业基地项目供配电工程第 0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pdf 答疑澄清文件公告.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 附件:工程量清单新修订稿.COS 附件:图纸(补充稿).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