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 项目名称: 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
- 范围: 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现文: 2.4.2招标内容: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概况: 对项目及所在区域的情况了解是否充分,对相关规划的解读是否到位。优20分;良18分;一般16分。未提供不得分 ; 对项目及所在区域的情况了解是否充分,对相关规划的解读是否到位。优19-20分;良18-19分(含19分);一般17(含17分)-18分(含18分)。未提供不得分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 -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 JG2023-3772 ) 补充公告
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 -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 JG2023-3772 )已于 2 02 3 年 7 月 13 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或补充。
一、招标公告修改情况如下:
1. 招标公告 条款号 2. 3
原文: 计划工期: 总工期:暂定 21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工期40日历天)
现文: 计划工期: 总工期:暂定 185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工期35日历天)
2. 招标公告条款号 2.4.2
原文:
2. 4.2 招标内容: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 -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现文:
2.4.2招标内容: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3 . 招标公告条款号 3.1
原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资质:
(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 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填写。
②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勘察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设计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并签订合作设计协议。
( 3)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
现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资质:
(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 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填写。
②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勘察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设计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并签订合作设计协议。
( 3)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
4 . 招标公告条款号 3.2
原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
现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
5 . 招标公告条款号 3.3.1
原文: 3.3.1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为:
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现文: 3.3.1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为:
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招标文件修改情况如下:
1、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2.2.4(1)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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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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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 60分) |
项目基本情况分析( 20分) |
对项目及所在区域的情况了解是否充分,对相关规划的解读是否到位。 优 20 分 ; 良 18 分 ; 一般 16 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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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 评审 ( 20分) |
根据对项目的分析,提出设计方案(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工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优 20分;良18分;一般16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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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 ( 20分) |
保证体系和措施的全面性、合理性。 优 20 分 ; 良 18 分 ; 一般 16 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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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大纲( 40分) |
勘察方案 ( 20分) |
勘察方案 , 主要比较各投标人勘察方案的合理性。 优 20 分 ; 良 18 分 ; 一般 16 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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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 ( 20分) |
勘察进度、工期安排、质量保证措施;主要考察投标人对勘察工作量是否把握准确,计划安排是否合理周详;比较各投标人的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 优 20 分 ; 良 18 分 ; 一般 16 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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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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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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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 60分) |
项目基本情况分析( 20分) |
对项目及所在区域的情况了解是否充分,对相关规划的解读是否到位。 优 19 -20 分 ; 良 18 - 19 分 ( 含 1 9 分 ); 一般 17(含17分) -1 8 分 ( 含 1 8 分 ) 。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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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 评审 ( 20分) |
根据对项目的分析,提出设计方案(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工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优 19 -20 分 ; 良 18 - 19 分 ( 含 1 9 分 ); 一般 17(含17分) -1 8 分 ( 含 1 8 分 ) 。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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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 ( 20分) |
保证体系和措施的全面性、合理性。 优 19 -20 分 ; 良 18 - 19 分 ( 含 1 9 分 ); 一般 17(含17分) -1 8 分 ( 含 1 8 分 ) 。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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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大纲( 40分) |
勘察方案 ( 20分) |
勘察方案 , 主要比较各投标人勘察方案的合理性。 优 19 -20 分 ; 良 18 - 19 分 ( 含 1 9 分 ); 一般 17(含17分) -1 8 分 ( 含 1 8 分 ) 。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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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 ( 20分) |
勘察进度、工期安排、质量保证措施;主要考察投标人对勘察工作量是否把握准确,计划安排是否合理周详;比较各投标人的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 优 19 -20 分 ; 良 18 - 19 分 ( 含 1 9 分 ); 一般 17(含17分) -1 8 分 ( 含 1 8 分 ) 。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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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2.2.4( 2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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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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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部分 ( 36 分) |
设计业绩 ( 4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 设计 方)自 201 8 年 1月1日至今承接过 单项投资 额 ≥ 35 00万元的 市政类 工程 设计 业绩,每项得 0.5 分;本项最高分为 4 分。 注: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合同关键页 、 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 扫描件, 不提供不得分。以上证明材料须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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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获奖 ( 8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方)自 201 8 年 1月1日至 今 承接过的市政类工程设计业绩,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级协会颁发的奖项情况,其中: ( 1 ) 获得地市级 ( 含副省级 ) 奖项的每项得 0.5 分 ; ( 2 ) 获得省级 或以上 奖项的每项得 1分 ; 没有的不得分,本项合计最高得 8 分。 注: ①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颁发的时间为准,奖项级别以颁发单位的区域级别为准。 ②只按市政类工程获奖计算得分,其他非市政类工程项目,如:公路、房建、电力、航天航空、通信、农林、化工石油等工程获奖不予计算得分。 ③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作为证明材料。如工程奖项由行业协会颁发的,该协会必须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查询网址为:“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并在投标文件提供查询协会登记成立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④同一工程获不同等级奖项,只按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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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评价 ( 7分) |
投标人 (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方)获得省级或以上 市政 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AAA AA 级 及以上 证书的,得 7 分 ; 获得省级或以上 市政 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AAA A 级证书的,得 3 分 ; 获得省级或以上 市政 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AAA级证书的,得 1 分 , 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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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标准化能力( 5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方)自 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行日期为准)作为主编单位、参编单位或起草单位完成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市政公用工程类 ) 的,每项得 2分;作为主编单位、参编单位或起草单位完成过行业、省级标准 ( 市政公用工程类 ) 的,每项得 1分 。 本项最高得 5 分 。 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以上证明材料须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否则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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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业绩 ( 4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 勘察 方)自 201 8 年 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项投资额≥ 35 00万元的 市政类 工程 勘察 业绩,每项得 0.5 分;本项最高分为 4 分。 注: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 ,不提供不得分 。以上证明材料须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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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业绩 ( 5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施工方)自 201 8 年 1月1日至今承接过合同额≥ 35 00万元的工程施工业绩,每项得 2.5 分;本项最高分为 5 分。 注: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合同主要页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载明的金额为准,合同未载明合同金额的,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等相关能够证明项目合同金额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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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信 ( 3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施工方)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3 分;具有其中两项证书,得 2 分;具有其中一项证书,得 1 分;其他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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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和施工的融合( 24 分) |
设计团队人员( 16分) |
1、 设计负责人 ( 最高得 3分 ) : ( 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 工程 )执业资格证书的得 1 分; ( 2 ) 具有路桥 类 相关专业教授级 高级 工程师 或以上 职称的得 2 分 ,具有路桥类相关专业高级 工程师职称的得 1分, 具有路桥类相关专业 工程师职称的得 0.5分 。 2、 道路专业负责人 ( 最高得 4分 ) : ( 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的得 1 分; ( 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 ; ( 3 ) 具有路桥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2 分,具有路桥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 3、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最高得 3 分): ( 1)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的得 1 分; ( 2)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4、电气专业 负责人(最高得 3 分): ( 1)具有注册 电气工程师 ( 供配电 )执业资格证书的得 1 分; ( 2)具有 电气类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2分,具有电气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 5、 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最高得 3 分): ( 1)具有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 证书的得 1 分; ( 2)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注: 以上各人员不得兼任, 本项最多得 16 分。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人员须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个月内任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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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团队人员( 3 分) |
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勘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的得 1 分 。 注:本项最多得 4 分。需提供 相关 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人员须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个月内任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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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团队人员( 5 分) |
1、 施工负责人 : 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2 分,其他不得分。 2、技术 负责人 : 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3分,其他不得分。 注: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本项最多得 5 分。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人员须为投标人 (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正式职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个月内任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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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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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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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部分 ( 42 分) |
设计业绩 ( 5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方)自 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项投资额≥3500万元的市政类工程设计业绩,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分为 5 分。 注: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合同关键页、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以上证明材料须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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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获奖 ( 13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方)自 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市政类工程设计业绩,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级协会颁发的奖项情况,其中: ( 1)获得地市级(含副省级)奖项的每项得 0.5 分; ( 2)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的每项得 1 分; 没有的不得分,本项合计最高得 13 分。 注: ①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颁发的时间为准,奖项级别以颁发单位的区域级别为准。 ②只按市政类工程获奖计算得分,其他非市政类工程项目,如:公路、房建、电力、航天航空、通信、农林、化工石油等工程获奖不予计算得分。 ③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作为证明材料。如工程奖项由行业协会颁发的,该协会必须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查询网址为:“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并在投标文件提供查询协会登记成立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④同一工程获不同等级奖项,只按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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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12分) |
投标人 (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方)获得省级或以上 市政 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AAA AA 级 及以上 证书的,得 12 分 ; 获得省级或以上 市政 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AAA A 级证书的,得 5 分 ; 获得省级或以上 市政 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AAA级 及以下 证书的,得 1 分 , 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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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业绩 ( 4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 勘察 方)自 201 8 年 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项投资额≥ 35 00万元的 市政类 工程 勘察 业绩,每项得 0.5 分;本项最高分为 4 分。 注: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 ,不提供不得分 。以上证明材料须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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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业绩 ( 5分) |
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施工方)自 201 8 年 1月1日至今承接过 建安工程费金 额 ≥ 35 00万元的市政类工程施工业绩, 得 4分,其他不得分。 2、上述工程业绩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得1分;获得过市级工程质量奖项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分 。 注: ①业绩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合同主要页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载明的金额为准,合同未载明合同金额的,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等相关能够证明项目合同金额的证明材料。 ②国家级工程质量奖指(但不限于):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省或市级工程质量奖项指(但不限于):省或市级优质工程奖或优良样板工程奖奖项或土木工程詹天佑故乡杯奖;奖项为实体奖项;不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结构、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获奖项目为投标人承(参)建项目;奖项需提供获奖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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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信 ( 3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施工方)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3 分;具有其中两项证书,得 2 分;具有其中一项证书,得 1 分;其他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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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和施工的融合( 18 分) |
设计团队人员( 10分) |
1、 设计负责人 ( 最高得 2分 ) : ( 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 工程 )执业资格证书的得 1 分; ( 2 ) 具有路桥 类 相关专业 高级 工程师 或以上 职称的得 1 分 ,具有路桥类相关专业 工程师职称的得 0.5分 。 2、 道路专业负责人 ( 最高得 2分 ) : ( 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的得 1 分; ( 2)具有路桥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1 分,具有路桥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 0.5 分。 3、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最高得 2 分): ( 1)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的得 1 分; ( 2)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1 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 0.5 分。 4、电气专业 负责人(最高得 2 分): ( 1)具有注册 电气工程师 ( 供配电 )执业资格证书的得 1 分; ( 2)具有 电气类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1 分,具有电气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 0.5 分 。 5、 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最高得 2 分): ( 1 )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2 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 注: 以上各人员不得兼任, 本项最多得 10 分。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人员须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个月内任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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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团队人员( 3 分) |
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勘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的得 1 分 。 注:本项最多得 4 分。需提供 相关 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人员须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个月内任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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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团队人员( 5 分) |
1、 施工负责人 : 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2 分,其他不得分。 2、技术 负责人 : 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3分,其他不得分。 注: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本项最多得 5 分。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人员须为投标人 (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正式职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个月内任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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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充本项目红线图,详见附件。
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及相关附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五 、本项目原定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等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 “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活动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
招标人名称: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 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