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香山段)供电系统工程施工承包项目-新建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至兴中段_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香山段)供电系统工程施工承包项目补充公告(第01号)
- 项目名称: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香山段供电系统工程施工承包项目新建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至兴中段补充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6-30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新建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至兴中段_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香山段)供电系统工程施工承包项目
标段(包)名称: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香山段)供电系统工程施工承包项目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香山段)供电系统工程施工承包项目补充公告(第01号)
补充公告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 -香山段)供电系统工程施工承包项目补充公告(第01号)
各投标人: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 -香山段)供电系统工程施工承包项目(项目编号:JG2024-5282)已于2024年10月12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于2024年10月24日发布澄清答疑,现就原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做出修改与补充,本项目投标登记时间、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及场地等招标日程安排已调整,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一、原招标文件做出补充如下: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已更新,详情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2 ) 工程量清单中新增广州段报价下浮率与中山段报价下浮率,广州段报价下浮率与中山段报价下浮率须保持一致,广州段报价下浮率 =(广州段招标控制价155241704元-广州段投标人报价)/155241704元*100%,中山段报价下浮率=(中山段招标控制价56283269元-中山段投标人报价)/56283269元*100%,下浮率需保留两位小数即X.XX%。
二、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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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章节号 |
原文 |
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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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4 计划工期 |
南沙至珠海 (中山) 城际供电系统工程万顷沙~香山段 暂定开工时间: 202 4 年 11 月 30 日; 暂定完工时间: 2026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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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至珠海 (中山) 城际供电系统工程万顷沙~香山段 暂定开工时间: 2025 年 6 月 30 日 ; 工期为 549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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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附件 1 :投标人资格要求表表 1-4 资格审查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 2021 年 10 月 ~ 2024 年 10 月(近 3 年) 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投标人在 202 1 年 10 月 ~ 202 4 年 10 月(近 3 年) 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 202 1 年 10 月 ~ 202 4 年 10 月( 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 3 年内 ) 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
投标人在 2021 年 10 月 ~ 2025 年 2 月 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投标人在 202 1 年 10 月 ~ 2025 年 2 月 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 202 1 年 10 月 ~ 2 025 年 2 月 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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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附件 1 分阶段工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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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前附表 3.1.3 初步评审 |
( 5 )对于非竞争性报价,如投标报价不一致,以招标人公布的为准,修正投标总报价,如果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投标报价的,以修正后的总报价为准,如果超过投标报价的,以投标报价为准。 ( 6 )修正工程量清单中各汇总项的累加错误,合价包干项目以汇总项为准,同比例修正各子项。 ( 7 )按上述原则修正后,如修正的总报价高于投标报价的,维持投标报价,如修正总报价低于投标报价的,按修正总报价。 |
( 5 )当广州段和中山段报价下浮率不一致时,以下浮率较高段为准调整为同一下浮率 ( 6 ) 对于非竞争性报价,如投标报价不一致,以招标人公布的为准,修正投标总报价,如果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投标报价的,以修正后的总报价为准,如果超过投标报价的,以投标报价为准。 ( 7 ) 修正工程量清单中各汇总项的累加错误,合价包干项目以汇总项为准,同比例修正各子项。 ( 8 ) 按上述原则修正后,如修正的总报价高于投标报价的,维持投标报价,如修正总报价低于投标报价的,按修正总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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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合同条款 17.3 工程进度付款 |
17.3.8 结算款的支付:( 1 )合同结算经甲方审核完毕但未经政府部门审核,本合同最高支付至甲方审核金额的 93% 。 |
17.3.8 结算款的支付:( 1 )合同结算经甲方审核完毕但未经政府部门审核,本合同最高支付至甲方审核金额的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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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合同条款 26 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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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26 .5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南中城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地跨广州、中山两市行政区域。对涉及中山段的工程须经建设单位报送中山市相关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后,并经建设单位发出书面实施指令方可实施;如未获得书面指令,则合同中涉及中山段的工程相关费用予以全部扣减,另行处理;如承包单位未收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实施书面指令,就开展实施工作,则其已实施部分全部费用由承包单位负责承担,并同步承担恢复工作及对应费用,建设单位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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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8-4 信誉情况表 |
投标人在 202 1 年 10 月 ~ 202 4 年 10 月 (近 3 年)是否 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投标人在 202 1 年 10 月 ~ 202 4 年 10 月 (近 3 年 )中 是否 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 202 1 年 10 月 ~ 202 4 年 10 月 (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是否 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
投标人在 202 1 年 10 月 ~ 202 5 年 2 月 是否 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投标人在 202 1 年 10 月 ~ 202 5 年 2 月 中 是否 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 202 1 年 10 月 ~ 202 5 年 2 月 是否 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
三、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
附件一: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 -香山段)供电系统工程施工承包项目-工程量清单(最新)
招 标 人: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 5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