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村镇雨污分流督导区污水接驳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4-02-29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陈村镇雨污分流督导区污水接驳工程答疑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陈村镇雨污分流督导区污水接驳工程

标段(包)名称:陈村镇雨污分流督导区污水接驳工程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陈村镇雨污分流督导区污水接驳工程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GC2024(SD)WZ0046

项目名称:陈村镇雨污分流督导区污水接驳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4年2月29日

原定开标时间: 2024年3月13日

一、 答疑内容

1.描述:招标文件P43页,投标人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接并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480万元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的:得分:1分/项。 本项最高得1分。问:我司有联合体ECP业绩,施工金额大于48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答:如为联合体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业绩,施工单位只有一家的,施工合同中的市政公用工程部分的金额大于48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符合要求(需提供合同中市政公用工程部分的金额大于480万元或以上的证明材料)。

2. 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接并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 480万元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请问EPC项目施工单位只有一家,是否符合本招标文件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请明确回复。

答:见上述答疑 1内容。

二、 澄清修改内容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卓越大厦 8楼805室

联系人:马工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 0757-23833975

联系方式: 0757-22660426

日期: 2024年2月29日

日期: 2024年2月29日

相关附件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陈村镇雨污分流督导区污水接驳工程(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