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村镇陈惠南纪念中学焕新扩建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6-02-28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 项目名称: 陈村镇陈惠南纪念中学焕新扩建工程监理
  • 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勒竹社区陈勒路6号,陈惠南纪念中学校内。工作内容包括:1、对办公楼、教学楼综合体、体育馆及学生宿舍进行防水处理及立面改造更新,学生宿舍进行平面更新等。2、新建18个教学班的教学楼一幢,共五层;3、新建学生宿舍一幢,共七层;4、新建食堂宿舍综合体一幢,共六层;5、新建校门(含保安室,消控室)一个及新建风雨连廊若干处;6、对办公楼、教学楼综合体、体育馆进行加固。学校扩建后总用地面积约60833.44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20400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25.05米。本工程执行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工程费约11786.21万元,总投资估算约14248.63万元。2.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陈村镇陈惠南纪念中学焕新扩建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范围: 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以及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进度款审核、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及资料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全过程全专业的监理服务,以及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工程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以及为施工实施建设阶段、变更、采购、试验、安装、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和备案、整改、结算、资料编制归档、工程移交手续办理等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提供相关监理服务,并协助委托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本项目实施过程若出现延期等情况,监理单位必须同时实施相关监理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工程出现延期等情况导致监理期延长的,因工程内容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造价增加的,相关监理费用不再增加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陈村镇陈惠南纪念中学焕新扩建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陈村镇陈惠南纪念中学焕新扩建工程监理

公示标题:陈村镇陈惠南纪念中学焕新扩建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3-02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3-05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2-28 00:00:00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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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12-440606-04-01-339470

投资项目名称

陈村镇陈惠南纪念中学焕新扩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陈村镇陈惠南纪念中学焕新扩建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

陈村镇陈惠南纪念中学焕新扩建工程监理

公示名称

陈村镇陈惠南纪念中学焕新扩建工程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年02月27日

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佛山市吉盈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其经济标评审得分20.77分,技术标评审得分48.90分,资信标评审得分30.00分,总分99.67分。

第一 中标候选人

佛山市吉盈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1858682.76

质量承诺

接受招标公告的内容

工期(交货期)

接受招标公告的内容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刘荣钰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

1、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44006891

2、建筑工程管理高级工程师2200101155528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

顺德胡锦超职业技术学校改扩建工程监理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E144002599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

1、顺德胡锦超职业技术学校改扩建工程监理

2、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商务配套区D-XB-10-01A-10-02地块项目监理

3、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顺德美的学校(一期)建设项目监理

异议受理部门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南涌居委会白陈路南涌路段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黄小姐

联系电话

020-2885390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5443,0757-22835332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03月02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6年03月04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工程编号:A01-440606-2025-0002-03-01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报告及相关附表.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投标文件(佛山市吉盈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