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非“双无”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海珠区非“双无”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6-03-10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海珠区非双无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海珠区非“双无”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海珠区非“双无”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

标段(包)名称:海珠区非“双无”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7-91440101MA9Y7HPJ3A-20260302-100007-0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海珠区非“双无”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海珠区非“双无”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于2026年03月 07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或补充:

一、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2)资信业绩部分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27分) -2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设计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承接的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每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12分。

注:①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140万元的市政给水工程设计项目(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等项目承担的设计工作),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设计合同扫描件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指以业绩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没有显示中标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设计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承接的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每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12分。

注:①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 130 万元的市政给水工程设计项目(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等项目承担的设计工作),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设计合同扫描件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指以业绩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没有显示中标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2)资信业绩部分评分标准- 企业获奖(11分)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施工单位)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的市政给水工程项目:获得过省级(含直辖市)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2分。

注:本项最高得2分。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指詹天佑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奖项;省级奖项指省级的工程质量类奖,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非项目整体工程类奖项。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需提供获奖证书。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颁发时间为准。如发证单位为协会(或学会)等社会组织的,还需提供该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查询结果“状态”栏必须为“正常”的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设计单位)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的市政给水工程设计项目获得省级(含直辖市)或以上奖项,每项得1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多得9分。

备注:获奖奖项是指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或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省、市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市级(含副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市级(含副省级)人民政府或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同一项目获得多个级别奖项的,按所满足的最高等级计分一次。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的发证时间。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www.chinanpo.gov.cn),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施工单位)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的市政给水工程项目:获得过省级(含直辖市) 或以上 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2分。

注:本项最高得2分。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指詹天佑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奖项;省级奖项指省级的工程质量类奖,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非项目整体工程类奖项。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需提供获奖证书。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颁发时间为准。如发证单位为协会(或学会)等社会组织的,还需提供该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查询结果“状态”栏必须为“正常”的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设计单位)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的市政给水工程设计项目获得省级(含直辖市)或以上奖项,每项得1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多得9分。

备注:获奖奖项是指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或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 省级(含直辖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 省级(含直辖市) 人民政府或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同一项目获得多个级别奖项的,按所满足的最高等级计分一次。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的发证时间。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www.chinanpo.gov.cn),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3)项目实施组织方案部分评分标准-设计和施工融合措施(38分)-“二、1(2)”备注

备注:①从业经历 以取得大专或以上毕业证书时间为准。② 提供毕业证书和获奖证书扫描件(须体现设计负责人名字)。获奖奖项是指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或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省、市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市级(含副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市级(含副省级)人民政府或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 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同一项目获得多个级别奖项的,按所满足的最高等级计分一次。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的发证时间。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www.chinanpo.gov.cn),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

备注:①从业经历 以取得大专或以上毕业证书时间为准。② 提供毕业证书和获奖证书扫描件(须体现设计负责人名字)。获奖奖项是指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或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 (含 直辖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 直辖市 人民政府或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 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同一项目获得多个级别奖项的,按所满足的最高等级计分一次。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的发证时间。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www.chinanpo.gov.cn),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

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修改内容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4.3.2 -4.3.3

4.3.2约定的分包工作事项: 不允许分包。

(1)承包人分包出去的工程,一定要分包给可靠的符合工程技术资质的施工单位,并要将分包单位的技术力量、装备以及社会信誉等情况报送给发包人备案,并须向发包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发包人不同意的分包单位,承包人不能选用。未报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分包单位,一律不能进场。

(2)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不能约定分包人直接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不得授权分包人或与分包人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可以直接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等结算资料及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发包人结算,承包人应保证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分包人约定分包人就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及工程结算问题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民事权利。如承包人与分包人就工程价款诉讼,分包人直接起诉承包人、发包人的,承包人保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发包人因此受到损失的,有权直接从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进度款)中扣除,并有权选择解除承包合同。如发包人代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3)承包人应督促其工程分包单位及时做好竣工资料整理工作,并于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25天内将全部档案资料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汇总、归档,与承包人移交的竣工文件一起提交审查和移交。

(4)承包人取得批准分包并不解除承包人在合同规定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其分包工程费用、分包管理费、利润以及税费,均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追加费用。

4.3.3分包单位企业类别原则上应与总包单位相同,若分包给低类别的施工单位,分包部分工程按分包单位类别计算。

4.3.2约定的分包工作事项:不允许分包。

(1)承包人分包出去的工程,一定要分包给可靠的符合工程技术资质的施工单位,并要将分包单位的技术力量、装备以及社会信誉等情况报送给发包人备案,并须向发包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发包人不同意的分包单位,承包人不能选用。未报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分包单位,一律不能进场。

(2)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不能约定分包人直接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不得授权分包人或与分包人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可以直接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等结算资料及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发包人结算,承包人应保证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分包人约定分包人就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及工程结算问题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民事权利。如承包人与分包人就工程价款诉讼,分包人直接起诉承包人、发包人的,承包人保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发包人因此受到损失的,有权直接从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进度款)中扣除,并有权选择解除承包合同。如发包人代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3)承包人应督促其工程分包单位及时做好竣工资料整理工作,并于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25天内将全部档案资料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汇总、归档,与承包人移交的竣工文件一起提交审查和移交。

(4)承包人取得批准分包并不解除承包人在合同规定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其分包工程费用、分包管理费、利润以及税费,均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追加费用。

4.3.3分包单位企业类别原则上应与总包单位相同,若分包给低类别的施工单位,分包部分工程按分包单位类别计算。

三、原招标文件、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间及场地、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五、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 广州市海珠区公共给排水设施监督所

2026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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