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内街管网改造工程(片区一)等三个工程防洪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招标公告-中心城区内街管网改造工程(片区一)等三个工程防洪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项目;广州城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第一批);中心城区内街管网改造工程(片区二)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中心城区内街管网改造工程片区一等三个工程防洪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项目广州城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第一批中心城区内街管网改造工程片区二
- 规模: 以下为暂定工程规模,最终工程规模以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中心城区内街管网改造工程(片区一)拟对广州市越秀区和海珠区,共73个片区,改造口径为DN15-DN600,长度约727.78公里。中心城区内街管网改造工程(片区二)拟对广州市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共130个片区的内街供水管网进行改造,现状供水管口径为DN15-DN800,长度约887.53公里。广州城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第一批)拟对广州荔湾、越秀、海珠、白云、天河、黄埔区的老旧供水主干管网进行改造,现状供水管口径为DN1800-DN20、长度约131公里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3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中心城区内街管网改造工程(片区一)等三个工程防洪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项目-中心城区内街管网改造工程(片区一)等三个工程防洪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项目;广州城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第一批);中心城区内街管网改造工程(片区二)
标段(包)名称:中心城区内街管网改造工程(片区一)等三个工程防洪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项目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7-91440101MA9Y7HPJ3A-20260304-100001-6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中心城区内街管网改造工程(片区一)等三个工程防洪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511-440100-04-02-769151,2511-440100-04-02-905406,2511-440100-04-02-839733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中心城区内街管网改造工程(片区一)等三个工程防洪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项目;广州城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第一批);中心城区内街管网改造工程(片区二)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心城区内街管网改造工程(片区一)等三个工程防洪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项目 | ||
| 标段名称 | 中心城区内街管网改造工程(片区一)等三个工程防洪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以下为暂定工程规模,最终工程规模以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中心城区内街管网改造工程(片区一)拟对广州市越秀区和海珠区,共73个片区,改造口径为DN15-DN600,长度约727.78公里。 中心城区内街管网改造工程(片区二)拟对广州市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共130个片区的内街供水管网进行改造,现状供水管口径为DN15-DN800,长度约887.53公里。 广州城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第一批)拟对广州荔湾、越秀、海珠、白云、天河、黄埔区的老旧供水主干管网进行改造,现状供水管口径为DN1800-DN20、长度约131公里。 | ||
| 招标内容 | (一)承包工作概括:承包人负责中心城区内街管网改造工程(片区一)、中心城区内街管网改造工程(片区二)、广州城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第一批)三个工程涉及河道管理范围的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评审、报批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评审及报批的所有工作内容。 由于本项目包含的三个工程涉及面较广,因此可能需要多次分批报批。 根据目前初步摸查,三个工程可能涉及的河涌包括不限于: 中心城区内街管网改造工程(片区一)涉及珠江前航道、东濠涌等越秀、海珠范围内的河涌;中心城区内街管网改造工程(片区二)涉及珠江西航道、珠江前航道、白坭河、流溪河、花地河等白云、荔湾、天河、黄埔范围内的河涌,广州城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第一批)及珠江西航道、佛山水道、石井河、卫生河等广州中心六区的河涌。本项目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防洪评价工程量作出调整,具体以发包人出具的防洪评价任务书为准。 (二)防洪评价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初步选线方案,摸查工程新建供水管沿线涉及的河涌、水库以及其他水利构筑物名称和数量。收集项目所处河段相关资料,包括多年地形资料、河道及水文泥沙资料、现有水利设计资料、防洪排涝标准资料等。 2、分析拟建工程附近的防洪标准、现状防洪能力及规划实施情况;分析河道历史和近期演变规律,对河道演变趋势进行定性分析。 3、根据工程布置及设计方案,分析拟建项目设计、布置情况,与河道及其他水利设施的关系,分析工程施工方案、项目阻水比,计算分析工程建设后对河道堤防渗流稳定、抗滑稳定的影响。 4、根据建设项目防洪标准、附近水利设施防洪排涝标准等选用不同水文计算组合进行计算,计算及分析工程前后的河道流量、流态、壅水、冲刷、淤积、河势稳定、排涝纳潮影响等。 5、对施工期工程防洪影响进行评价,包括分壅水变化、流势变化。 6、综合评价拟建工程对河势稳定、河道行洪、堤防安全、河床演变、防讯抢险、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现有和规划中防洪标准及水利工程等影响; 7、根据前面综合评价及分析成果,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设项目影响的防治和补救措施(含河堤修复方案、防洪评价应急预案等)。 8、结合工程建设需要,报告需分阶段性修改。 9、根据水行政部门要求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水务主管部门以及业主意见开展修编工作。 11、根据审批权限,协助业主将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报送相关水务主管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协调水务主管部门并取得批复文件。 12、配合涉及防洪评价报告的相关技术咨询工作。 (三)水土保持方案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项目区及其周边地区进行详细调查,分析项目特点、项目区环境及水土流失特点,结合主体设计及已完工项目现场情况进行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评估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情况及是否造成危害,并据此进行水土保持分区,合理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依据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情况及周边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防治标准,对完工区域水保措施进行分析与评价,对于达不到防治目标的措施提出整改意见或补充设计,进行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从水土保持角度提出工程建设的是否存在绝对或严格限制性因素;根据上述各分项工作成果,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根据水行政部门要求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水务主管部门以及业主意见开展修编工作。 3、根据审批权限,协助业主将水土保持方案报送相关水务主管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协调水务主管部门并取得批复文件。 4、配合涉及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技术咨询工作。 (四)成果文件: 1、防洪评价报告书、替代水域工程或者功能补救措施方案、及电子版等满足水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 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电子版、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及电子件等满足水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完成合同结算之日止。其中1)防洪评价:在收到防洪评价任务书及相关资料后15天内完成编制成果报告;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经专家评审完毕、收到评审意见,并按评审要求补充相关资料后7天内提交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并上报水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审批。2)水土保持方案:合同签订并收集齐项目基础资料后30天内完成水保方案报告书编制,并开展方案技术审查。水保方案报告书(送审稿)经专家评审完毕、收到评审意见,并按评审要求补充相关资料后7天内提交水保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并上报水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审批。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449.091955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1.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给水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表)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的编制项目的业绩。 (1)项目业绩完成时间以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批复的文件日期为准。 (2)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3)分包业绩不作为业绩证明。 1.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规划专业正高级职称及注册咨询工程师(专业:水利水电)。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1.5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承诺,在开工前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咨询专业:市政公用)。 注:提供盖有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规划专业正高级职称及注册咨询工程师(专业:水利水电)。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给水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表)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的编制项目的业绩。 (1)项目业绩完成时间以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批复的文件日期为准。 (2)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3)分包业绩不作为业绩证明。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ywtb.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3-11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3-31 09:3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3-31 09: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3-31 09:30:00 | 开标地点 | 第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梁工 | 联系电话 | 020-87159014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方工、杨工 | 联系电话 | 020-83542040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工作组 | 联系电话 | 020-87159014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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