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专门学校修缮工程施工总承包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3-07-28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佛山市专门学校修缮工程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青岐村原青岐中学
  • 规模: 佛山市专门学校修缮项目,位于三水区,修缮范围具体为教学楼、行政楼进行加固和修缮,装修宿舍楼,拆除并新建学校围墙,完善校园内基础设施,满足基本的办学条件,估算总投资为988.45万元,建成后满足150人的办学规模 ; 本工程为佛山市专门学校修缮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 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青岐村原青岐中学 2.2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专门学校修缮项目,位于三水区,修缮范围具体为教学楼、行政楼进行加固和修缮,装修宿舍楼,拆除并新建学校围墙,完善校园内基础设施,满足基本的办学条件,估算总投资为988.45万元,建成后满足150人的办学规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7-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23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专门学校修缮工程

标段(包)名称:佛山市专门学校修缮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佛山市专门学校修缮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使用人为 佛山市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青岐村原青岐中学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专门学校修缮项目,位于三水区,修缮范围具体为教学楼、行政楼进行加固和修缮,装修宿舍楼,拆除并新建学校围墙,完善校园内基础设施,满足基本的办学条件,估算总投资为 988.45 万元,建成后满足 150 人的办学规模。

2.3 定额工期: 161 日历天,计划工期: 134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 9 20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2 1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7869861.64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工程为佛山市专门学校修缮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 级(或以上级)职称( 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 6 个月

2023 1 月至 2023 6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缴纳社保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 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 工程 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 工程 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 工程 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 (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1 月至 2023 6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 2019 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7 2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 http://ggzy.fosha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 0757-83990765 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1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8 23 0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8 23 0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成功上传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 28 号公交大厦 6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粤公平)、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粤公平) 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 2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

6 号城智大厦 1 10

编: 528000 编: 528200

联 系 人: 温工 联 系 人: 曾工、卢工

话: 0757-82305517 话: 0757-86300783/86319790

真: / 真: 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nhhongzheng@126.com

2023 7 28

相关附件

6.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