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新庄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一期留用地-花都区新庄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一期留用地_花都区新庄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一期留用地补充公告
- 项目名称: 花都区新庄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一期留用地补充
- 规模: 原文:2、招标内容、规模:在狮岭镇新庄村新瑞街新建一栋占地面积约4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900平方米、共八层的厂房,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为准 ; 在狮岭镇新庄村新瑞街新建一栋用地面积4366.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300平方米、共九层的厂房,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为准
- 概况: 原文:在狮岭镇新庄村新瑞街新建一栋占地面积约4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900平方米、共八层的厂房,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为准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花都区新庄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一期留用地_花都区新庄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一期留用地
标段(包)名称:花都区新庄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一期留用地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91440101MA9Y7HPJ3A-20250617-000014-5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花都区新庄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一期留用地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花都区新庄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一期留用地 补充公告
【项目编号: JG2025-2716】
各潜在投标单位:
花都区新庄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一期留用地 (项目编号: JG2025-2716)于202 5 年 6 月 1 7 日 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 现对原招标 公告及招标文件 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具体如下:
一、对招标公告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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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 号 |
原文 |
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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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公告四 “项目概况” |
在狮岭镇新庄村新瑞街新建一栋占地面积约 4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900平方米、共八层的厂房,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为准。 |
在狮岭镇新庄村新瑞街新建一栋用地面积 4366.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300平方米、共九层的厂房,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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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标公告五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中第 2点“招标内容、规模” |
2、招标内容、规模: 在狮岭镇新庄村新瑞街新建一栋占地面积约 4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900平方米、共八层的厂房,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为准。 |
2、招标内容、规模: 在狮岭镇新庄村新瑞街新建一栋用地面积 4366.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300平方米、共九层的厂房,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为准。 |
二 、招标文件部分修改如下:
1、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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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 号 |
原文 |
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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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章 投标须知中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22“非竞争费用”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 1225238.28 元,暂列金额为人民币 600000.00 元,暂估价为人民币 74583.08 元。 (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投标人拒绝接受修正的,其投标无效。 )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 1193974.28 元,暂列金额为人民币 600000.00 元,暂估价为人民币 74583.08 元。 (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投标人拒绝接受修正的,其投标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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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一章 投标须知中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 8 “工期要求” |
施工总工期: 360日历天。计划2025年7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计划完工日期为2026年6月。 |
施工总工期: 3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2、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以本次发放的为准,详见补充公告附件一《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3、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放的为准,详见补充公告附件二《招标工程量清单》。
三 、本招标项目投标登记时间、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等招标日程安排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 “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相关附件请于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
四、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随本补充公告发布更新后的招标文件文档供各投标人自行使用。
五 、 本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 和原招标文件 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补充公告 及其附件 为准 ,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其他内容不变 , 发至各投标人,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原已成功投标登记的单位可以补充与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登记资料、投标文件。
招 标 人: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新庄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单位: 广东恒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5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