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6-03-11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规模: 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总用地面积为80580.23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71647.31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73080平方米(公建配套51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64452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拟建设高层、低密度住宅,以及其相应的公建配套、停车位、室外道路、绿化、室外管网工程等。(2)配建红线范围内的防护绿地,用地面积为8932.92平方米。(3)配建位于地块南侧无偿移交的市政道路,总长度为540米,宽度为15米,道路面积为81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以及绿化工程。(4)须按规划要求无偿承担地块范围外地块的公园绿地建设任务,按照《公园设计规范》建设标准出资建设该公园绿地,面积合计75170.5平方米。具体建设指标以正式项目规划报批文件为准。项目总投资:项目可研总投资约189,528.14万元 ; 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否则还需提供咨询成果证明文件或委托人证明。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服务内容中一项或多项成果文件,需提供经委托人确认的咨询报告或定案表或委托人出具的相关履约情况证明文件等。③业绩时间及工程总投资额均以造价咨询合同为准;如造价咨询合同没有列明工程总投资额,则工程总投资额以咨询成果为准。④同一咨询合同如包含不同标段的,只作一项计分。⑤造价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的建设方或政府部门,建设方可以为建设项目的投资人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即造价咨询合同所对应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
  • 范围: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投资控制;(2)设计概算独立建模套价工作(如需)及审核;(3)施工图预算独立建模套价工作及审核;(4)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按招标人需求负责项目采办事项采购控制价编制(包括不限于施工、货物、服务及营销类等采购);(5)计量支付(含工程量、进度款和结算款)审核;(6)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合同变更费用审核;(7)勘察费、设计费、监理费、检测监测费及建设工程其他费用等费用审核;(8)图纸设计变更会签、材料设备看样定板会签;(9)委托合同价格审核;(10)项目现场巡检;(11)项目动态成本监控;(12)施工总承包工程结算审核;(13)项目业主单独发包的合同结算审核;(14)合理的成本优化建议;(15)人员驻场和其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交办的合理事项;(16)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费用估算及费用审核;(17)投资估算审核。(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具体 ; 准。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咨询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清晰反映投资规模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否则还需提供咨询成果证明文件或委托人证明。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服务内容中一项或多项成果文件,需提供经委托人确认的咨询报告或定案表或委托人出具的相关履约情况证明文件等。③业绩时间及工程总投资额均以造价咨询合同为准;如造价咨询合同没有列明工程总投资额,则工程总投资额以咨询成果为准。④同一咨询合同如包含不同标段的,只作一项计分。⑤造价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的建设方或政府部门,建设方可以为建设项目的投资人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即造价咨询合同所对应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3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91440101MA9Y7HPJ3A-20260302-100010-6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510-440118-04-01-187598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标段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111A25012号地块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总用地面积为80580.23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71647.31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73080平方米(公建配套51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64452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拟建设高层、低密度住宅,以及其相应的公建配套、停车位、室外道路、绿化、室外管网工程等。 (2)配建红线范围内的防护绿地,用地面积为8932.92平方米。 (3)配建位于地块南侧无偿移交的市政道路,总长度为540米,宽度为15米,道路面积为81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以及绿化工程。 (4)须按规划要求无偿承担地块范围外地块的公园绿地建设任务,按照《公园设计规范》建设标准出资建设该公园绿地,面积合计75170.5平方米。 具体建设指标以正式项目规划报批文件为准。 项目总投资:项目可研总投资约189,528.14万元。
招标内容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投资控制;(2)设计概算独立建模套价工作(如需)及审核;(3)施工图预算独立建模套价工作及审核;(4)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按招标人需求负责项目采办事项采购控制价编制(包括不限于施工、货物、服务及营销类等采购);(5)计量支付(含工程量、进度款和结算款)审核;(6)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合同变更费用审核;(7)勘察费、设计费、监理费、检测监测费及建设工程其他费用等费用审核;(8)图纸设计变更会签、材料设备看样定板会签;(9)委托合同价格审核;(10)项目现场巡检;(11)项目动态成本监控;(12)施工总承包工程结算审核;(13)项目业主单独发包的合同结算审核;(14)合理的成本优化建议;(15)人员驻场和其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交办的合理事项;(16)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费用估算及费用审核;(17)投资估算审核。(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进行调整)。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工期(交货期) 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完成时止。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合同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中标人对此无异议且相关费用(如有)均已包含服务报酬中,不再另行计付费用。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521.85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1)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 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2026年2月份)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 3.3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工程建安费金额4亿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备注:①“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指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阶段:招标阶段(招标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施工阶段、结算阶段;服务内容以合同列明工作内容为准。 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咨询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清晰反映投资规模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否则还需提供咨询成果证明文件或委托人证明。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服务内容中一项或多项成果文件,需提供经委托人确认的咨询报告或定案表或委托人出具的相关履约情况证明文件等。 ③业绩时间及工程总投资额均以造价咨询合同为准;如造价咨询合同没有列明工程总投资额,则工程总投资额以咨询成果为准。 ④同一咨询合同如包含不同标段的,只作一项计分。 ⑤造价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的建设方或政府部门,建设方可以为建设项目的投资人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即造价咨询合同所对应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用档案在册人员。(提供网页截图)(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25.html);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1)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 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2026年2月份)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工程建安费金额4亿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备注:①“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指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阶段:招标阶段(招标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施工阶段、结算阶段;服务内容以合同列明工作内容为准。 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咨询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清晰反映投资规模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否则还需提供咨询成果证明文件或委托人证明。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服务内容中一项或多项成果文件,需提供经委托人确认的咨询报告或定案表或委托人出具的相关履约情况证明文件等。 ③业绩时间及工程总投资额均以造价咨询合同为准;如造价咨询合同没有列明工程总投资额,则工程总投资额以咨询成果为准。 ④同一咨询合同如包含不同标段的,只作一项计分。 ⑤造价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的建设方或政府部门,建设方可以为建设项目的投资人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即造价咨询合同所对应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用档案在册人员。(提供网页截图)(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25.html);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3-11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3-31 09:3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3-31 09:3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3-31 09:30:00 开标地点 2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增城区城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400号新城创业中心12号楼405单元
招标人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0-61083629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
招标代理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20-85530825-615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增城区城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6108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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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附件2.招标公告-定稿.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附件4.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定稿.docx 附件2.招标公告-定稿.docx 资金来源证明.pdf 附件3.招标文件-定稿.doc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关于招标所需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说明.pdf 附件3.招标文件-定稿.pdf 招标申请函.pdf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120亩).pdf 120项目代码回执.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