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潭镇镇区活力社区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派潭镇镇区活力社区提升改造工程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6-01-31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派潭镇镇区活力社区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 规模: 新增沥青混凝土路面面积4550平方米,地坪漆面积4060平方米,平面招牌面积3600平方米,特色集装箱1个;改造花岗岩人行道砖面积1568平方米;安装施工围栏长度1611米,竹篱笆长度351米,金属围蔽面积637平方米;更换镇区隔离护栏长度227米;翻新道路标线面积2500平方米,外立面面积19855平方米,白色PVC板招牌字1344个,黄色PVC板花窗89个;铺设草皮面积6367平方米;栽植乔木14株,清表面积共19121平方米;修剪及扶正原有树木145株 ;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7.拟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注:需配备专职安全员数量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三条和招标项目实际执行。8.投标人已按照
  • 范围: 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相关报批手续、包编制竣工图,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保修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3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2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派潭镇镇区活力社区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派潭镇镇区活力社区提升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派潭镇镇区活力社区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91440101MA9Y7HPJ3A-20260129-100003-6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派潭镇镇区活力社区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507-440118-04-01-100877
投资项目名称 派潭镇镇区活力社区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派潭镇镇区活力社区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名称 派潭镇镇区活力社区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 新增沥青混凝土路面面积4550平方米,地坪漆面积4060平方米,平面招牌面积3600平方米,特色集装箱1个;改造花岗岩人行道砖面积1568平方米;安装施工围栏长度1611米,竹篱笆长度351米,金属围蔽面积637平方米;更换镇区隔离护栏长度227米;翻新道路标线面积2500平方米,外立面面积19855平方米,白色PVC板招牌字1344个,黄色PVC板花窗89个;铺设草皮面积6367平方米;栽植乔木14株,清表面积共19121平方米;修剪及扶正原有树木145株。
招标内容 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相关报批手续、包编制竣工图,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保修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等。
工期(交货期) 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738.75184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规模指标: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拟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需配备专职安全员数量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三条和招标项目实际执行。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一)》、《投标人声明(二)》、《投标人声明(三)》。 9.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一)》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12.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1-31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2-25 10:3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2-25 10:3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开标时间 2026-02-25 10:30:00 开标地点 第1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文政路20号
招标人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20-8282113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逸源工程顾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609室、610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020-88522643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3282115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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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工程量清单.zip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 招标公告.doc 175号关于派潭镇镇区活力社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1).pdf 招标文件.doc 施工合同.doc 招标文件.pd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