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滨海花园二十一期二期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南沙滨海花园二十一期项目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5-12-25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滨海花园二十一期二期市政工程项目施工
  • 规模: 1、项目概况:项目道路总长约240米,其中规划一路约160米,规划二路约80米 ; 城市道路工程(总长约240米的城市支路,其中规划一路约160米,规划二路约80米);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应所设置资格要求的规模指标:城市道路工程(总长约240米的城市支路,其中规划一路约160米,规划二路约80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6、拟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注:需配备专职安全员数量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三条和招标项目实际执行。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指市政工程、道路工程、路桥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结构工程、机电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职称)。8、投标人已按照
  • 范围: 招标内容:建设内容包括:包含沥青混凝土道路、人行道铺设、给排水敷设、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部分原道路沥青面层翻新(约850m2)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14
  • 开标时间: 2026-01-2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滨海花园二十一期二期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南沙滨海花园二十一期项目

标段(包)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滨海花园二十一期二期市政工程项目施工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91440101MA9Y7HPJ3A-20251217-100005-2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州市南沙区滨海花园二十一期二期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205-440115-04-01-976129
投资项目名称 南沙滨海花园二十一期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滨海花园二十一期二期市政工程项目施工
标段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滨海花园二十一期二期市政工程项目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本项目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原梅山工园内,黄阁南路以南、进港大道以东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1、项目概况:项目道路总长约240米,其中规划一路约160米,规划二路约80米。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建设内容包括:包含沥青混凝土道路、人行道铺设、给排水敷设、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部分原道路沥青面层翻新(约850m2)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为准)。
工期(交货期) 暂定工期总日历天数:168天(总日历天节点为项目开工至完工时间,其中:规划一路暂定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4月30日;规划二路暂定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8月15日,前述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按计划2026年12月15日竣备。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718.80781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注: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规模指标:城市道路工程(总长约240米的城市支路,其中规划一路约160米,规划二路约80米);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应所设置资格要求的规模指标:城市道路工程(总长约240米的城市支路,其中规划一路约160米,规划二路约80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 6、拟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注:需配备专职安全员数量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三条和招标项目实际执行。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指市政工程、道路工程、路桥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结构工程、机电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职称)。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登记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应所设置资格要求的规模指标:城市道路工程(总长约240米的城市支路,其中规划一路约160米,规划二路约80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未设置业绩的准入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ywtb.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12-25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1-14 10: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1-14 10:0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1-14 10:00:00 开标地点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城建开发南沙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483号滨海花园综合楼
招标人联系人 柳工 联系电话 020-84683962
招标代理机构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通用时代中心C座
招标代理联系人 余工、廖工 联系电话 17875039025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投资类项目) 联系电话 020-3905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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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盖章资料.zip 7.原市政道路翻新图纸.zip 1.招标公告(已盖章).pdf 2.招标文件(已盖章).pdf 3.广州市南沙区滨海花园二十一期二期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合同.docx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docx 8.南沙道路勘察成果资料(1).rar 1.招标公告.docx 2.招标文件.docx 4.广州市南沙区滨海花园二十一期二期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xlsx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pdf 9.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