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滨海花园二十一期二期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中标结果公告-南沙滨海花园二十一期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滨海花园二十一期二期市政工程项目施工
- 规模: 1、项目概况:项目道路总长约240米,其中规划一路约160米,规划二路约80米 ; 城市道路工程(总长约240米的城市支路,其中规划一路约160米,规划二路约80米);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应所设置资格要求的规模指标:城市道路工程(总长约240米的城市支路,其中规划一路约160米,规划二路约80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6、拟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注:需配备专职安全员数量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三条和招标项目实际执行。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指市政工程、道路工程、路桥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结构工程、机电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职称)。8、投标人已按照
- 范围: 招标内容:建设内容包括:包含沥青混凝土道路、人行道铺设、给排水敷设、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部分原道路沥青面层翻新(约850m2)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为准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滨海花园二十一期二期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南沙滨海花园二十一期项目
标段(包)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滨海花园二十一期二期市政工程项目施工
公示标题:广州市南沙区滨海花园二十一期二期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中标结果公告-南沙滨海花园二十一期项目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1-29 16:30:00
公示结束时间:2099-01-01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1-29 15:08:35
公告内容
中标结果公示
|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滨海花园二十一期二期市政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编号:JG2025-10478] | |
| 定标时间:2026年01月27日 至 2026年01月27日 | 公示时间:2026年01月29日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定标因素总得分 | 排名 | 投标总报价(元) | 是否被确定为中标人 |
| 1 | 广东坤泰建设有限公司 | 59.50 | 5 | 6731804.22 | 否 |
| 2 | 广东泰通建设有限公司 | 61.88 | 4 | 6998434.98 | 否 |
| 3 | 广州敏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0.01 | 3 | 6261808.75 | 否 |
| 4 |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 71.81 | 2 | 6390020.58 | 否 |
| 5 | 广东金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8.70 | 1 | 6186340.20 | 是 |
| 中标人:广东金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价:中标总价618.634020万元 | 项目负责人: 林海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递交投诉书,投诉书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第11号令)第七条的规定。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投资类项目)
- 联系地址: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
- 联系电话:020-39053237
- 招标人名称:广州城建开发南沙房地产有限公司
- 日期:2026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