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道路(广州大道及广园路)两侧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重要道路(广州大道及广园路)两侧人居环境提升项目_重要道路(广州大道及广园路)两侧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5-04-17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重要道路广州大道及广园路两侧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重要道路广州大道及广园路两侧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补充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重要道路(广州大道及广园路)两侧人居环境提升项目_重要道路(广州大道及广园路)两侧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重要道路(广州大道及广园路)两侧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重要道路(广州大道及广园路)两侧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重要道路(广州大道及广园路)两侧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重要道路(广州大道及广园路)两侧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JG2025-1509 于2025年4月10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序号

条款

原文

现文

1

招标公告第五项第4点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16102208.01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16499929.07

2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21、22项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6102208.01 元。

其中,非竞争费用为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工程保险费、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457617.81 元,暂列金额为 1164522.62 元,工程保险费为 90000.00 元,暂估价为 / 万元。(非竞争性费用在投标报价时不得变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填报。)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6499929.07 元。

其中,非竞争费用为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工程保险费、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457617.81 元,暂列金额为 1164522.62 元,工程保险费为 90000.00 元,暂估价为 / 万元。(非竞争性费用在投标报价时不得变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填报。)

3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26项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 15297097.61元(按最高投标限价95% ),其中,非竞争费用为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工程保险费、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457617.81元,暂列金额为1164522.62元,工程保险费为90000.00元,暂估价为 / 万元...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 14849936.16元(按最高投标限价90% ),其中,非竞争费用为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工程保险费、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457617.81元,暂列金额为1164522.62元,工程保险费为90000.00元,暂估价为 / 万元...

4

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工程研发能力:

投标人研发能力获奖情况:

(1)获得过 国务院 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4分;

(2)获得过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2分;

(3)获得过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4分。

工程研发能力:

投标人 获得过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

1、 获得过国家级的, 得4 分;

2、 获得过省级的,得 2 分;

3、获得过市级的,得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4分。

5

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备注:3、工程研发能力:

投标人须提交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由省级或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子、分公司获奖均不予计算。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无法提供证书扫描件的不予计分。同一投标人获得多个多次奖项的,只按获奖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备注:3、工程研发能力:

需提供市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市级或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扫描件(不计算投标人的子公司)。若颁发单位是行业协会或学会,须同时提供该颁发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登记的查询结果截图,否则该获奖证书不予认定。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二、本招标项目已相应重新打包电子招标文件(GZZB文件),请投标人以最新公布的GZZB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三、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有修改,具体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

四、本招标项目施工合同条款有调整,具体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3。

五、本项目原定的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间及场地、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六、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1: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GZZB 文件)

附件2:《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调整版)》

附件3:本项目施工合同(调整版)

招标人: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 5 4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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