琶洲会展大厦项目酒店改造工程室内设计及服务补充公告-琶洲会展大厦
- 项目名称: 琶洲会展大厦项目酒店改造工程室内设计及服务补充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琶洲会展大厦项目酒店改造工程室内设计及服务-琶洲会展大厦
标段(包)名称:琶洲会展大厦项目酒店改造工程室内设计及服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91440101MA9Y7HPJ3A-20260312-100006-6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琶洲会展大厦项目酒店改造工程室内设计及服务 补充公告
琶洲会展大厦项目酒店改造工程室内设计及服务 ( 项目编号: JG2026-10790 ) 于 202 6 年 3 月 13 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招标 公告、招标文件 内容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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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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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公告第 1.4.2条-国内申请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
1.4.2 国内申请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乙级或以上 资质; (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乙级或以上 资质; ( 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 乙级或以上 资质; ( 5)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
1.4.2 国内申请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甲 级资质; (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甲 级资质; ( 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 甲 级资质; ( 5)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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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标公告第 1.4.5条(不含“注”) |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或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或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1号)确定。 |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或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 10年以上的工程师 ,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1号)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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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标文件修改表第 38 项 7.2.2 条 “拟删改的内容” 、 招标文件第七章 7.2.2 条 |
7.2.2 授予合同后,招标人有权在招标标的中使用中标方案中中标人享有合法权利的著作权、专利权,对于中标方案中涉及的他人所有的知识产权,中标人有义务获得许可,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因此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 ,如果招标人、中标人参考使用未中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且不另行支付费用),该参考部分内容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 |
7.2.2 授予合同后,招标人有权在招标标的中使用中标方案中中标人享有合法权利的著作权、专利权,对于中标方案中涉及的他人所有的知识产权,中标人有义务获得许可,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因此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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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招标文件 附录 3设计费报价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附录 3设计费报价表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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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招标文件附录 17 定标原则 1.6 条 |
1.6定标委员会中的各定标委员应独立投票,可以弃权,当弃权票数达到定标委员会人数50%或以上时,本次定标会无效,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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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琶洲会展大厦项目酒店改造工程室内设计服务任务书第一点第(一)条 设计人员总体要求 |
(一)设计人员总体要求 凡参加设计的人员数量和水平不应低于承诺的人员数量和水平,且具有良 好的职业道德,其中项目负责人需 具备注册职业资格或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 6年以上 (设计相关专业:装饰设计或建筑学或环境艺术设计或艺术设计或工艺美术等)。 |
(一)设计人员总体要求 凡参加设计的人员数量和水平不应低于承诺的人员数量和水平,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其中项目负责人需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 10年以上的工程师 (设计相关专业:装饰设计或建筑学或环境艺术设计或艺术设计或工艺美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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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服务合同第 3.4 条 |
3.4 设计人员安排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投标阶段确定的项目服务团队人员(详见附件)原则上不予调整(设计人员离职、工伤等特殊情况除外),项目负责人须按甲方要求参加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凡参加设计的人员数量和水平不应低于承诺的人员数量和水平,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其中项目负责人需 具备注册职业资格或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 6 年以上 ,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相关专业人士。项目委派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 7 人,其中室内方案设计不少于 2 人,施工图设计不少于 3 人,二次机电配合人员不少于 1 人,软装设计不少于 1 人。 |
3.4 设计人员安排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投标阶段确定的项目服务团队人员(详见附件)原则上不予调整(设计人员离职、工伤等特殊情况除外),项目负责人须按甲方要求参加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凡参加设计的人员数量和水平不应低于承诺的人员数量和水平,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其中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 10年以上的工程师 ,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相关专业人士。项目委派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 7 人,其中室内方案设计不少于 2 人,施工图设计不少于 3 人,二次机电配合人员不少于 1 人,软装设计不少于 1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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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第 5.1 条第( 2 )点 |
(2) 乙方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进行人员等投入,为本项目建立专职项目组,包括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其他参与人员等,项目负责人需 具备注册职业资格或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 6 年以上 ,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相关专业人士(设计相关专业:装饰设计或建筑学或环境艺术设计或艺术设计或工艺美术等),其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职务、工作履历和主要技术成果以及在本项目中职责详见合同附件。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必须服务于项目建设的始终。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必须参加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联席会议、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汇报会议、重大技术问题协调会议、方案比选研究会议、专家评审会议、工程例会、招标讨论会等,并做好汇报工作,否则视乙方该人员未按要求到岗,乙方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乙方如需更换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应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撤换,否则视乙方该人员擅自离岗。为保证项目组人员的稳定性,项目组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随意撤换,否则必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如甲方收到乙方关于项目人员调整的相关申请文件后 7 天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申请对人员进行调整。 若甲方认为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及其他设计服务人员不称职,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 5 天内更换,更换人员除不得低于本合同相应条款对各类乙方人员资历规定的要求之外,其资质、经验、能力均不得低于前任,且更换人员须先经过甲方书面确认。若乙方对甲方要求更换人员有异议时,可进行申诉,若申诉后甲方仍然要求更换,则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换,否则视为乙方该人员从甲方发出更换通知之日起擅自离岗。 |
( 2 )乙方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进行人员等投入,为本项目建立专职项目组,包括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其他参与人员等,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 10年以上的工程师 ,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相关专业人士(设计相关专业:装饰设计或建筑学或环境艺术设计或艺术设计或工艺美术等),其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职务、工作履历和主要技术成果以及在本项目中职责详见合同附件。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必须服务于项目建设的始终。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必须参加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联席会议、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汇报会议、重大技术问题协调会议、方案比选研究会议、专家评审会议、工程例会、招标讨论会等,并做好汇报工作,否则视乙方该人员未按要求到岗,乙方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乙方如需更换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应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撤换,否则视乙方该人员擅自离岗。为保证项目组人员的稳定性,项目组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随意撤换,否则必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如甲方收到乙方关于项目人员调整的相关申请文件后 7 天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申请对人员进行调整。 若甲方认为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及其他设计服务人员不称职,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 5 天内更换,更换人员除不得低于本合同相应条款对各类乙方人员资历规定的要求之外,其资质、经验、能力均不得低于前任,且更换人员须先经过甲方书面确认。若乙方对甲方要求更换人员有异议时,可进行申诉,若申诉后甲方仍然要求更换,则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换,否则视为乙方该人员从甲方发出更换通知之日起擅自离岗。 |
二、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答疑提问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及场地等日程安排已进行调整,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
三、本补充公告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单位:广州市会展大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 6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