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4-11-01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大埔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 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5046.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910平方米,其中保障住房12000平方米、配套用房1200平方米以及架空层710平方米,包括建筑装饰安装部分及其他配套工程
  • 范围: 本项目施工阶段至全部工程质量保修期期满为止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20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大埔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大埔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投资项目名称:大埔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大埔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9-441422-17-01-886571

投资项目名称

大埔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大埔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大埔县湖寮镇五虎山庄南路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除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 5046.3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3910 平方米,其中保障住房 12000 平方米、配套用房 1200 平方米以及架空层 710 平方米,包括建筑装饰安装部分及其他配套工程。

招标内容

本项目施工阶段至全部工程质量保修期期满为止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工期(交货期)

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质量保修期期满为止。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93.24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监理资质之一: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级(或以上)资质

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执行。

4.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 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且至开标时间止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施 ( 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 工未竣工 ) 建设项目少于 3 个。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 4 04 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限制参与投标;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限制参与投标。

6. 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7.投标人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企业信息,并提供企业信息相关证明文件。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当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 11 20 18:00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11 22 08:3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4年 11 22 08:30 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4年 11 22 08:30 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

2024年 11 22 08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 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

大埔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

大埔县湖寮镇人民路 72号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753—552393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思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智慧广场 B座403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江工

联系电话

0753-2220092

招标监督机构

大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553923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平台网站工程建设服务指南。

招投标时间 安排

大埔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网上 邀请(招标文件 获取

截止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 2024 11 20 18:00 时止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提交截止时间

2024 11 22 8:30-9:30 时(以现场递交时间为淮)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提交

截止时间

2024 11 22 8:30 时止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2024 11 12 18:00 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4 11 22 8:30 时止

2024 11 22 8:30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6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 2024 11 22 8:30 时至 9:30 时止。

相关附件

招标控制价确认函.pdf 招标文件-大埔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项目监理.pdf 初步设计图纸(大埔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项目).zip 招标计划-施工、监理.pdf 无清单文件.doc 投标文件格式.docx 梅州市大埔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