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大沥、里水)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 项目名称: 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大沥里水施工答疑与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2026-2027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大沥、里水)施工
标段(包)名称:2026-2027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大沥、里水)施工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0600568266776A-20251029-000005-2
公告性质:其他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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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A02-440605-2025-0063-02-01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大沥、里水)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5年11月12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 、问:项目负责人提供在以往工作单位(不是现在所属的本次投标参与公司)任职期间的类似项目业绩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分标准时,是否可以得分?
答:可以得分。
2 、问:类似项目业绩的验收证明材料上载明有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时,类似项目业绩的认定时间是否以竣工日期为准?
答:是的。
3 、问:长输天然气复线管道工程(详见附件)是否属于“第四章评标 2.2.4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类似项目。
4 、问:招文 10.1 的词语定义,类似工程是指:城市供气包括燃气源工程、燃气管道工程、储备厂(站)工程。 请问高压燃气工程、天然气高压长输管线、城市之间高压天然气管线是否属于招文要求提供的业绩 。
答:天然气高压长输管线不属于本项目的类似工程。高压燃气工程、城市之间高压天然气管线根据以下依据判定:本招文 10.1 的词语定义“城市供气”即为“城镇燃气”,主要执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 ( 2020 年版),须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 ( 2020 年版)表 6.1.6 城镇燃气管道设计压力(表压)分级;且规范的 1.0.2 条注 1 ,明确“该规范不适用于城镇燃气门站以前的长距离输气管道工程”;另根据《压力管道规范 公用管道》 GB/T 38942-2020 的 1.2 条规定“城市供气管道属于公用管道”,该标准适用于以下城镇燃气管道和城镇热力管道 :a) 燃气管道 : 由门站、储配站、各类气源厂站等燃气厂站至用户之间或厂站之间公用性质的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附属设施包括线路阀室、调压 ( 含调压箱 ) 、凝水缸等。
5 、问:招文 10.1 的词语定义,明确了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请明确加分项中要求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请细分专业里面的名称或提供划分专业文件依据。
答:本专业解释是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的注 3 解释内容。
6 、问:专业为“建筑工程”的工程师是否属于加分项中要求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答:属于。
7 、问:这里面提供的招标清单计工日表里的机械无型号规格,请补充规格型号。
答: 机械型号规格按:汽车式起重机 20吨,履带式单斗机械挖掘机 0.8m3,载货汽车 8吨。
8 、 问: 招标文件合同模版中“ PE 燃气管以本合同附件招标预算中材料单价为基准价格”未见,请提供。
答:详见本文件第二部分内容。
9 、问: 招标文件合同模版中专用条款 1.1.7 ( 4 )如因施工现场条件导致必须使用地磁导向(或者惯性导向)有线技术,经发包人及监理人确认后,结算时在本合同约定的含税综合单价基础上增加 270 元 / 米。 与 工程量清单序号 100 的地磁导向 是否矛盾?
答: 删除招标文件合同 模版中专用 条款 1.1.7 ( 4 )中的“结算时在本合同约定的含税综合单价基础上增加 270 元 / 米”。以“工程量清单序号 100 的地磁导向”的投标报价为准。
10 、问:这里面招标文件的第四章评标办法 2.2.4 资信标中的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 1. 投 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2. 其他管理人员:( 1 )项目技 术负责人:技术职称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3 )质量负责人:技术职称具有市政公 用工程相关专业。请问以上人员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土木工程专业吗?请明确是否符合要求,切勿笼统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答:土木工程专业符合要求。
11 、 问: 第 13 条清单(拆除底层) ---- 无特征描述
答:第13条清单条目有项目特征描述,按所提供的原清单条目进行报价。
12 、 问: 第 22 、 23 条清单(塑料管 D160 ) ---- 特征描述一样,单价不一样,同时缺失 D225 管径的单价。
答: 第22、23条描述不一致,按原清单条目进行报价;第23条清单即为D225管径的清单综合单价。
二、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款内容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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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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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本项目中的部分条款,由于电子标系统已固化格式,部分内容不能修改,为避免歧义,现对相关内容明确如下: (1) 投标保证金只接受现金、电子保函(保单)形式,其他形式不予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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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本项目中的部分条款,由于电子标系统已固化格式,部分内容不能修改,为避免歧义,现对相关内容明确如下: (1)投标保证金接受现金、电子保函(保单)形式和其他形式。如选择其他方式提交保函(保单),相关格式、提交、核验、保管、公示、退回、索赔等要求应按照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投标担保有关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格式按《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2 部门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投标担保有关事项的通知》(佛政数〔2021]15号)提供的格式(网址: https://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4/4983/mmpost_4983969.html#3504)。 2)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提交:投标人选择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本项目的开标地点;应使用单独的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单独递交给招标人,封套上须注明“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字样,载明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地址,封套的封口处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招标人应在开标会上开启投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密封封套。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及标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3)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核验:招标人取得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后,应对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是否采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规定的格式,以及纸质投标保函(保单)载明的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担保金额、开立时间、有效期等内容进行核验。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保存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后予以退回,并记录退回原因。 4)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退回:在中标公告发出后,未中标人自行到招标代理人处领取纸质保函(保单)原件,超过30天未领取的将视为由招标人自行处理;中标人的纸质保函(保单)在其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自行到招标代理人处领取,超过30天未领取的将视为由招标人自行处理。 …… |
2、 本工程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中的类似业绩要求“单项工程合同金额 3000万元或以上的城市供气工程施工业绩。”,以单项合同业绩为评审依据,单项合同可以是单个工程合同,也可以是单个年度工程合同。
3、 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06-108页附件4的目录内容删除。
4、 合同文件专用条款第十一条价格调整条款中“结算材料消耗量”指广东省2018计价依据中的定额消耗量。
5、 补充PE管材价格,详见以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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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南海区市政燃气管道工程项目管材价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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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规格 |
单位 |
结算单价(含税1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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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PE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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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E100燃气管 |
D400×23.7(SDR17 橙色) |
米 |
50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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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400×36.4(SDR11 橙色) |
米 |
74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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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315×18.7(SDR17 橙色) |
米 |
31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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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315×28.6(SDR11 橙色) |
米 |
46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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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225×13.4(SDR17 橙色) |
米 |
16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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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D225×20.5(SDR11 橙色) |
米 |
23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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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D160×14.6(SDR11 橙色) |
米 |
12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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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D110×10(SDR11 橙色) |
米 |
4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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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 2025年12月4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不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206-4 (具体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5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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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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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六路 8 号联达大厦 509 室 |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 6 号城智大厦 1 幢 10 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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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伦慧珍、何华丽 |
联系人: 陈彩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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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757-86228526 |
联系方式:0757-81237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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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