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禅城校区综合宿舍楼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答疑澄清公告
- 项目名称: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禅城校区综合宿舍楼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答疑
- 范围: 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5项工作,但招标公告4.4.1要求企业诚信类别分别为:“监理类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计类企业”、“勘察类企业”,及招标公告4.2.2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全过程项目管理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总数应不超过3个,由于项目管理单位不具备诚信类别,意味着牵头单位须具备以上任一诚信类别,且必须承担除项目管理外的其他工作或其他联合成员方须承担不止一项服务工作,存在排除潜在投标人嫌疑,建议联合体各方总数和服务内容统一,设置为5家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1-2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禅城校区综合宿舍楼项目
标段(包)名称: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禅城校区综合宿舍楼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禅城校区综合宿舍楼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第(
01)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GC2023(CC)XZ0038
项目名称: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禅城校区综合宿舍楼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3 年 11 月
03
日
原定开标时间:
2023 年 11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一、答疑内容
问题
1:
评分因素
“9、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项目总负责人除外)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团队成员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2.5分。此项加分项要求团队成员有正高职称,对于项目来说过高,也与招标文件中其他各联合单位的要求系统不一致。
答:
符合《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设置导则》要求,按招标
文件执行,不作修改。
问题
2:
1.项目获奖情况中,仅要求监理有国家级奖项,而设计未有国家级奖项要求,标准不统一。 2.请提供设计规划要求及相关文件,否则无法进行方案设计。
答:
1.符合《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设置导则》要求,按招标
文件执行,不作修改。
2.规划设计条件前期已附,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附件1。已增加地形
图
CAD附件,请自行下载。
问题
3
:
1.本项目招标资料附件仅提供纸质版扫描件的宗地图,地标模糊且无法精准找到设计地块,为更好的进行项目设计,请提供红线图或者地形图。 2.评分因素“1、企业诚信评价等级”中“(4)诚信等级为D级,得1.5分” 该项设置不合理。根据招标公告“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4.4.1条列明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D级本身为投标基本门槛,故设置计分项不合理。
答:
1.已增加
地形图
CAD
附件,请自行下载。
2.符合《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设置导则》要求,按招标
文件执行,不作修改。
问题
4
:
评分因素
“9、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项目总负责人除外)”中“4、项目管理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同时满足5个的得3分,每少1个上述证书的得2分,少2个上述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其余情况不得分。”设置不合理,理由如下: (1)本项目总投资仅为1.5亿项目,人员要求过高。同时评分梯度不合理,每个梯度分差太大。 (2)本项目为宿舍楼项目,未有太过复杂或难度高的结构形式,为何设计注册类仅要求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本评分如为考核项目管理负责人的综合能力,那么为何仅设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否考虑将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加上。
答:
以上均符合《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设置导则》要求,
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修改。
问题
5
:
1.
评分条件中项目管理负责人的执业要求出现两处地方,重复计分不合理。同时第
4点中项目管理负责人要求过高。 2.职称证除了人社部门颁发外,还有其他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职称证,如住建部门、交通部门等等,另外还有部级单位等,均能评审“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职称证,备注要求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核准要求,排斥了上述举例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职称证。
答:
1.符合《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设置导则》要求,按招
标文件执行,不作修改。
2.职称证描述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令第
40号)的相关规定。
问题
6
:
1.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项目总负责人除外)中要求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满分(1.5分),团队成员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满分(2.5分),造价负责人要求及分值配比均低于团队成员要求,极其不合理,而且要求正高级职称与本项目实际规模不想适应,要求过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明显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而同比与本项目设计人员要求差异过大,项目成本把控最主要在设计单位,设计单位人员要求反而低于造价人员要求,存在为特定单位“量身定做”的嫌疑,请招标人审核更正。2.项目管理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该项设置跨越设计、监理、造价执业资格3个专业设置,将一级注册建造师排除在外,且要求过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针对性明显,且项目管理单位无资质和人员从业要求,可能不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要求,不应强制要求执业资格证书注册。3.团队成员要求: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指定与项目管理不太适应的一级建筑师且要求过高,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请招标人审核更正。4.资信标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不合理:1)全过程项目管理、全过程代建管理和监理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设计和全过程造价咨询确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差异性及针对性明显,建议统一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项目管理、全过程造价咨询不属于法定必须招标项目,不应强制要去提供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审核更正。5.项目总负责人资历设置不合理,具体如下:1)项目总负责人以全过程项目管理单位委派,单纯项目管理无资质和从业人员注册要求,不应强制要求证书注册,建议提供执业资格证也可。2)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建议和类似业绩要求修改为合同签订时间。
答:
以上均符合《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设置导则》要求,
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修改。
问题
7
:
1、本项目招标内容分为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5项工作,但招标公告4.4.1 要求企业诚信类别分别为:“监理类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计类企业”、“勘察类企业”,及招标公告4.2.2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全过程项目管理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总数应不超过 3个,由于项目管理单位不具备诚信类别,意味着牵头单位须具备以上任一诚信类别,且必须承担除项目管理外的其他工作或其他联合成员方须承担不止一项服务工作,存在排除潜在投标人嫌疑,建议联合体各方总数和服务内容统一,设置为5家。 2、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须根据项目实际要求设置负责人资格要求,招标公告未明确,请明确各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且总监理工程师有担任总监项目数量要求,是否可以兼任其他项目总监,数量多少,请明确。 3、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9093.9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5438.4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2047.10 万元,评标办法前附表技术明标、资信标部分设置过高,极不合理,设置针对性明显,存在为特定单位“量身定做”嫌疑,具体如下: (1)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项目总负责人除外)中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满分(1.5分),团队成员要求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满分(2.5分),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及分值配比均低于团队成员,极其不合理,存在为特定单位“量身定做”的嫌疑,请招标人审核更正。
答:
1、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修改。
2、已增加,详见
变更公告及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
理工程师的要求
。
3、符合《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设置导则》要求,按招标
文件执行,不作修改。
问题
8
:
3、本项目为综合宿舍楼,不足3万平方米项目,设置的评分标准高且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设置针对性明显,具体如下: (5)关于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评分标准,全过程项目管理、全过程代建管理和监理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而设计和全过程造价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各类业绩要求的时间不一致,全过程项目管理、全过程代建管理没有承担单位的验收报告签名盖章栏,只有五个责任主体单位即业主、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签名盖章栏,即全过程项目管理、全过程代建管理单位没有验收报告,为什么全过程项目管理、全过程代建管理和监理不统一为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呢?建议统一已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项目总负责人资历评分标准,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接过 项目总投资为 0.7 亿元(或以上)或 17000 ㎡(或以上)公共建筑工程项目项目管理或代建管理业绩的,两个得满分,如三年内完成两个,是不是这个总负责人不到位呀?这种评分设置很明显不合理,建议修改为一个得满分。 (7)项目总负责人资历评分标准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过项目总投资为 0.7 亿元(或以 上)或 17000 ㎡(或以上)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或代建业绩获得表彰的,是指项目获奖?项目获奖证书是不发给项目管理或代建的,目前省级奖项只有发给施工、监理单位的。还是指其他? (8)造价管理团队成员: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要求太高了吧?与项目实际不相符。
答:
第(
7)点
获得表彰
是指
项目总负责人
承接的项目
获得表彰
。其他
均符合《佛山
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设置导则》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修改。
问题
9
:
3、本项目为综合宿舍楼,不足3万平方米项目,设置的评分标准高且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设置针对性明显,具体如下: (1)部分标准涉嫌按照唯一单位设置,如项目管理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同时满足5个的得3分。四个注册工程师,包括在设计单位执业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施工单位执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监理单位执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单位执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不是有指向某个单位设置? (2)项目管理团队成员:“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请问是“一级注册建筑师”还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人员不能满足这个项目需要吗?如为“一级注册建筑师”,请问为什么设置特定且和项目管理岗位实际需求不契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呢,是否为特定单位量身定做,建议改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 (3)监理单位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得满分,而团队成员需要正高级职称,明显不匹配,且不可能到位的,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作为监理单位总监极为重要,反而分值低于团队人员,不可思议。 (4)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评分项,对设计和造价团队成员的评分要求明显倒挂。本项目设计工作的比重和重要性远高于造价咨询,但造价团队成员要有正高级职称,而设计团队成员只需要副高级职称就能得到满分,造价人员要求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疑似为特定单位设定。
答:
以上均符合《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设置导则》要求,
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修改。
问题
10
:
1、招标公告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企业资质类别分别为:“监理类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计类企业”、“勘察类企业”,还有招标公告4.2.2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全过程项目管理单位为牵头人,共五家单位,联合体各方总数应不超过 3个,明显存在排除潜在投标人嫌疑。 2、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全过程项目管理单位为牵头人。全过程项目管理单位没有资质要求,而项目管理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明显不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明显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3、招标文件资格条件,最基本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都没有,有在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是否可以也没有明确? 4、请提供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红线图CAD、地形图CAD等文件,方能开展建筑设计投标方案编制。
答:
1、
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修改。
2、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修改。
3、已增加,详见变更公告及招标文件4.投标人资格要求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
理工程师的要求
。
4、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期已附,详见《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附件。已增加地形图
CAD附件,请自行下载。
二、澄清修改内容
1.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调整为如下:
(
1)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 1
1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
2)开标时间:2023 年 1
1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31 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B1 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
2.
本项目资格条件变更,变更内容请各投标人详见
2023 年 11 月 0
3
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出的《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禅城校区综合宿舍楼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变更公告)》及其附件。
3
.
现就
原
《招标文件》第
一
章
招标公告
第
11 页的 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 登记手续。
|
4.5.2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 登记手续。
|
4
.
现就
原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20
页
10.3
投标文件电子版
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3 份(光盘或 U 盘,电子文件 包括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的 PDF 格式电子文件及 可编辑的包括但不限于 Word、Excel(包括全部文字、图表 等)等格式全本电子文件(未加密)。
|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2 份(光盘或 U 盘,电子文件 包括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的 PDF 格式电子文件及 可编辑的包括但不限于 Word、Excel(包括全部文字、图表 等)等格式全本电子文件(未加密)。
|
5.
现就
原
《招标文件》
第
四
章
合同条款与格式附件
B:
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
合同
第
135
页如下
内容作出修改
: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1.
勘察阶段:根据国家现行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本次勘察,应满足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并最终提供满足国家标准及符合设计要求的勘察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包含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包含不限于初勘、详勘、剪切波速试验、土抽水试验、地下管线探测等)、水文地质勘察等工作,以及对应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及后续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
|
1.
勘察阶段:根据国家现行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本次勘察,应满足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并最终提供满足国家标准及符合设计要求的勘察成果。
包括但不限于包含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包含不限于初勘、详勘、剪切波速试验、土抽水试验、地下管线探测等)、水文地质勘察等工作,以及对应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及后续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
。勘察单位自行踏勘现场并已知晓原始地形地貌情况及现场实际情况,按招标文件约定中的综合单价包干,所有费用均已包含,不因任何情况而作调整。
|
6.
现就
原
《招标文件》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格式(适用
于综合评估法
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第
196页
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项目总负责人附件后无签名。
|
项目总负责人、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附件后增加签名。
|
7.
现就
原
《招标文件》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格式(适用
于综合评估法)
六
、资格审查其他材料
第
204页
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附表三 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
附表三 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
三、其他说明
(
1)本项目就以上修改发布了变更公告和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最新发布的变更公告 和招标文件参与投标及编制投标文件。
(
2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
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
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
3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
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的内容为准。
(
4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变更为
2023
年
11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
(
5
)本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共
8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
招标代理: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
澜石二路
20号
|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
2栋B306室
|
|
联系
人
:
王老师
|
联系人:
戴小姐、余先生
|
|
电话:
0757-82025643
|
电话:
0757-83160058、83160063
|
2
023 年 11 月 0
3
日
2
023 年 11 月 0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