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武江流域梅花镇30个自然村新建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韶关市发布时间:2023-06-05来源: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乐昌市武江流域梅花镇30个自然村新建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乐昌市梅花镇
  • 规模: 新建乐昌市梅花镇大富、关春等11个行政村30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主要包含污水管井、污水处理终端等内容 2.1.3项目总投资:约3114.63万元 2.2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 概况: 2.1.1建设地点:乐昌市梅花镇 2.1.2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乐昌市梅花镇大富、关春等11个行政村30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主要包含污水管井、污水处理终端等内容 2.1.3项目总投资:约3114.63万元 2.2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6-0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乐昌市武江流域梅花镇30个自然村新建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乐昌市武江流域梅花镇30个自然村新建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施工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 名称: 乐昌市武江流域梅花镇 30 个自然村新建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施工

1.2 项目业主 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

1.3 项目批准部门: 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 乐发改投审〔 2023 14

1.5 项目 代码 2302-440281-16-01-418339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上级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 100%

1.7 招标人 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

1.8 招标 代理机构: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乐昌市梅花镇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 新建乐昌市梅花镇大富、关春等 11 个行政村 30 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主要包含污水管井、污水处理终端等内容

2.1.3 项目总投资 3114.63 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 本工程施工招标工期为 36 0 个日历天

2.3.2 质量标准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次招标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 拟派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在 “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证书)。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 B 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 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级以上(含 级)技术职称

3.3.3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 C 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 1 人。

3.3.4 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 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6)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7)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 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2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

广州尚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4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

5

中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

6

中审润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

3.5 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 52 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发布,视为发售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网站下载。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详见本公告第 10 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一致,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公告第 10 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 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 18819797080/0751-8379671 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 0751-8633211 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 CA )、“粤企签”或 GDCA/SZCA/NETCA 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办理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 CA 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 5 0 万元 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 )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详见本公告 10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 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 )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详见本公告第 10 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 )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详见本公告第 10 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建设工程交易操作指引缴纳投标保证金》,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 20 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 .招标文件的提问和答疑

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详见本公告第 10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详见本公告第 10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 3 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 电子投标

6.1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使用交易系统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和全流程电子投标,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方为有效投标。

6.2 根据《关于全面启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通知》(韶交易发〔 2023 24 号)文件,进入交易平台以招标方式进行交易的项目将全面启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投标人可通过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保证保险和投标、下载中标通知书等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项目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也不接收纸质保函等单证资料。

6.3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按要求上传加盖电子印章并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交易平台录入准确的页码信息即可完成在线投标。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按投标截至时限上传完整投标文件、在交易平台中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上传备用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开标

本项目为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投标人无须进行现场签到,可登录交易平台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具体按系统操作手册为准。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 10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 24 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3 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详见本公告第 10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公告第 10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1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zbtb.gd.gov.cn

2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梅花镇群众路 23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751-5850168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 23 号核工业二九 0 研究所院内

联系人(部门):彭工

联系电话: 0751-8622663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乐昌市昌山北路 23 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股

联系电话: 0751-5570106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办公地址:乐昌市银滩路 67

联系人(部门):潘先生

联系电话: 0751-5562209

10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 6 5 17 00

2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 6 26 9 30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3 6 16 16 00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23 6 16 16 30 分至 2023 6 19 16 00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3 6 25 9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 2023 6 25 9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2023 6 25 9 30 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3 6 26 9 30

7

评审原件(如有)

递交时间

2023 6 26 9 00 分至 2023 6 26 9 30

8

评审原件(如有)

递交地点

递交场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

地址: 乐昌市昌山北路 23号 ,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9

开标时间

2023 6 26 9 30

10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

地址: 乐昌市昌山北路 23号 ,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备注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文件及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 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 6 5

相关附件

乐昌市武江流域梅花镇30个自然村新建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施工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