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新建学生宿舍项目监理及项目统筹管理服务招标公告-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新建学生宿舍项目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6-02-06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新建学生宿舍项目监理及项目统筹管理服务
  • 规模: 华南师范大学计划新建石牌校园东12、东13学生宿舍和大学城校园北21学生宿舍,包括学生宿舍楼、配套地下车库与人防工程、室外道路及绿化工程等。项目总建筑面积82975平方米;其中,东12学生宿舍建筑面积50910平方米(地上16层,地下2层),东13学生宿舍建筑面积18825平方米(地上16层,地下2层),北21学生宿舍建筑面积13240平方米(地上9层,地下2层)。(最终建设内容以图纸和清单为准
  • 范围: 1.工程监理服务监理工作范围为本项目立项(含可研)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承包、配套设施设备及相关配套零星小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工程缺陷责任期进行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安全及风险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建设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委托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预算、结算审核、竣工图审核等。熟悉本项目的BIM技术方案,运用从本项目方案设计开始建立的BIM模型对施工各个阶段进行监督管理。具体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2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新建学生宿舍项目监理及项目统筹管理服务-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新建学生宿舍项目

标段(包)名称: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新建学生宿舍项目监理及项目统筹管理服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91440101MA9Y7HPJ3A-20260126-100004-7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新建学生宿舍项目监理及项目统筹管理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06-440100-05-01-481413
投资项目名称 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新建学生宿舍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新建学生宿舍项目监理及项目统筹管理服务
标段名称 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新建学生宿舍项目监理及项目统筹管理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番禺区小谷围外环西路378号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省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 华南师范大学计划新建石牌校园东12、东13学生宿舍和大学城校园北21学生宿舍,包括学生宿舍楼、配套地下车库与人防工程、室外道路及绿化工程等。项目总建筑面积82975平方米;其中,东12学生宿舍建筑面积50910平方米(地上16层,地下2层),东13学生宿舍建筑面积18825平方米(地上16层,地下2层),北21学生宿舍建筑面积13240平方米(地上9层,地下2层)。(最终建设内容以图纸和清单为准)
招标内容 1.工程监理服务 监理工作范围为本项目立项(含可研)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承包、配套设施设备及相关配套零星小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工程缺陷责任期进行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安全及风险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建设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委托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预算、结算审核、竣工图审核等。熟悉本项目的BIM技术方案,运用从本项目方案设计开始建立的BIM模型对施工各个阶段进行监督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合同《监理及项目统筹管理服务范围与服务内容》。 2.项目统筹管理 根据委托人要求与委托人联署办公,协助委托人完成项目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施工图设计管理,施工阶段的需求管理、工程技术管理、进度计划管理、投资管理、档案信息管理、现场管理、协助委托人进行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风险管理以及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合同《监理及项目统筹管理服务范围与服务内容》。
工期(交货期) 项目统筹管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起,至本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之日止。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起,包括项目的施工招标配合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监理人须实行全过程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建安费暂定为33206.62万元,本项目建设周期为56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工期暂定为36个月。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601.27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格: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1)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2投标人拟派监理及项目统筹管理服务团队须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统筹管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以上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3.2.1项目统筹管理负责人需具备下述要求: (1)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的任意一种。 3.2.2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项目统筹管理负责人不可兼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统筹管理负责人由联合体承担项目统筹管理任务一方选派,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经联合体各方确认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统筹管理负责人确认书(格式自定);总监理工程师须为联合体承担监理任务方(牵头人)选派。 3.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监理单位承担全部施工监理工作、1家项目统筹管理单位承担全部项目统筹管理工作)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监理任务的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联合体各成员方必须服从联合体牵头人指挥。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初步评审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注:(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统筹管理负责人需具备下述要求: (1)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的任意一种。 2.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项目统筹管理负责人不可兼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统筹管理负责人由联合体承担项目统筹管理任务一方选派,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经联合体各方确认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统筹管理负责人确认书(格式自定);总监理工程师须为联合体承担监理任务方(牵头人)选派。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不作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ywtb.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2-06 18: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2-27 14:3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2-27 14:3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2-27 14:30:00 开标地点 2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
招标人 华南师范大学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55号
招标人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020-85211069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20-8667356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2886622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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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详情见操作手册 (点击下载) ,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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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声明】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新建学生宿舍项目监理及项目统筹管理服务.pdf 0205挂网招标文件(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新建学生宿舍项目监理及项目统筹管理服务).docx 【招标申请函】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新建学生宿舍项目监理及项目统筹管理服务.pdf 可行性研究报告(挂网版).pdf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新建学生宿舍项目监理及项目统筹管理服务.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新建学生宿舍项目监理及项目统筹管理服务.pdf 0205挂网招标公告(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新建学生宿舍项目监理及项目统筹管理服务).docx 【授权代表证明】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新建学生宿舍项目监理及项目统筹管理服务.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新建学生宿舍项目监理及项目统筹管理服务.pdf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投审〔2025〕90号).pdf 0205挂网服务合同.docx 0205挂网招标文件(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新建学生宿舍项目监理及项目统筹管理服务).pdf 0205挂网招标公告(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新建学生宿舍项目监理及项目统筹管理服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