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阁国际汽车城排水整治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黄阁国际汽车城排水整治工程(一期)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黄阁国际汽车城排水整治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规模: 本项目对乌洲工业园、黄阁大道桥底及黄阁东一路共三处水浸点进行整治,主要包括:新建d300~d1800雨水管道约2.74km,新建BxH=2800x2600雨水渠箱约0.75km,改造雨水提升泵站一座(Q=0.885m³/s,扬程H=5.68m,P=75kW,2用1备),改建一体化泵站一座(Q=0.65m³/s,H=5m,P=60kW)。项目总投资42391938.12元,其中工程费用36033602.16元。(具体项目以初步设计批复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 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所需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2)根据发包人和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工程施工、采购、编制项目预算、结算、竣工图及相应的报建报批、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具体 ; 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交易系统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3.4.2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2)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①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3.4.3设计项目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若设计单位多于1家,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总负责方提供):具备给排水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注:若拟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为香港、澳门专业人士,则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南沙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澳门专业人士(香港、澳门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广州市南沙区港澳专业机构和港澳专业人士执业实施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确定)。3.4.4专职安全员(联合体则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应当不少于1人。(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2008)91号文的规定)3.4.5投标登记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请在“投标登记”界面“新增人员”处按照系统提示信息正确添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填入交易系统“项目负责人”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信息)。投标人应承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其他项目锁定,且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经招标人或招标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人将不能被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3.4.6投标人须保证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的任意一个月(必须包含2026年2月或3月)在本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3.4.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外,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0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黄阁国际汽车城排水整治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黄阁国际汽车城排水整治工程(一期)
标段(包)名称:黄阁国际汽车城排水整治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7-91440101MA9Y7HPJ3A-20260318-100002-6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黄阁国际汽车城排水整治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6-440115-04-01-347378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黄阁国际汽车城排水整治工程(一期)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黄阁国际汽车城排水整治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名称 | 黄阁国际汽车城排水整治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对乌洲工业园、黄阁大道桥底及黄阁东一路共三处水浸点进行整治,主要包括:新建d300~d1800雨水管道约2.74km,新建BxH=2800x2600雨水渠箱约0.75km,改造雨水提升泵站一座(Q=0.885m³/s,扬程H=5.68m,P=75kW,2用1备),改建一体化泵站一座(Q=0.65m³/s,H=5m,P=60kW)。项目总投资42391938.12元,其中工程费用36033602.16元。(具体项目以初步设计批复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 ||
| 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本工程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所需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2)根据发包人和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工程施工、采购、编制项目预算、结算、竣工图及相应的报建报批、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305日历天(其中1.计划设计工期:60日历天;2.计划施工工期:245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660.762668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2 投标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3.2.1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投标人设计资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澳门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澳门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广州市南沙区港澳专业机构和港澳专业人士执业实施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确定]。 3.2.2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交易系统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3.4.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3.4.2 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4.3 设计项目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若设计单位多于 1 家,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总负责方提供):具备给排水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若拟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为香港、澳门专业人士,则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南沙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澳门专业人士[香港、澳门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广州市南沙区港澳专业机构和港澳专业人士执业实施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确定]。 3.4.4 专职安全员(联合体则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应当不少于1人。(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2008〕91号文的规定) 3.4.5 投标登记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请在“投标登记”界面“新增人员”处按照系统提示信息正确添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填入交易系统“项目负责人”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信息)。投标人应承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其他项目锁定,且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经招标人或招标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人将不能被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3.4.6 投标人须保证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的任意一个月(必须包含2026年2月或3月)在本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3.4.7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外,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3-20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4-09 10: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4-09 10: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4-09 10:00:00 | 开标地点 | 第3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晶荟北街3号楼3层 |
| 招标人联系人 | 莫工 | 联系电话 | 020-3991020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8号富星大厦7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任君 | 联系电话 | 13560146365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 联系电话 | 3905389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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