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高新区中珠渠及中珠副渠防洪排涝综合提升工程-二标段答疑公告

珠海市发布时间:2026-03-11来源: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珠海市高新区中珠渠及中珠副渠防洪排涝综合提升工程二标段答疑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珠海市高新区中珠渠及中珠副渠防洪排涝综合提升工程-二标段

标段(包)名称:珠海市高新区中珠渠及中珠副渠防洪排涝综合提升工程-二标段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0400075086929G-20260213-000005-8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答疑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近年来的财务状况”,因2025年财务报表还未出具,可否提供2022年至2024年三年的财务状况?

答:可以。

2、请帮忙明确临电、临水接驳点位置,及规格。

答:本项目为线性工程,线路长、施工面广,且沿线市政配套条件存在差异,临水临电接驳点遵循 “分段实施、就近接驳、满足需求”的原则。施工单位进场后,应根据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分阶段编制临时用水用电专项方案,明确各区段所需的接驳点位置、容量及接入路径,报监理单位及招标人审批。

3、是否可明确具体的开工时间,及其它分项施工完成节点时间,以便进行相关施工进度计划的铺排。

答:暂定开工日期: 2026 4 20 日,具体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4、技术标投标文件内容的文本格式,技术标篇幅字数,是否有要求?

答:文本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篇幅字数无要求。

5、导流围堰设置图纸仅明确了:港湾北路中珠渠桥(K8+650)、新湾七路中珠渠桥(K6+900)段的围堰方式,其余部分施工段可否明确?

答:板桩岸墙施工无需导流,仅桥梁两侧重力式挡墙及桥下灌注桩施工需要进行施工导流,导流围堰方式图纸已明确。

6、抛石护脚做法是否需要采取浆体砌筑,请明确做法?

答:无需采用浆体砌筑,采用水上抛石。

7、清淤后渠底是否存在护底做法,请明确做法?

答:无需护底。

8、红线内的农田区域施工期间是否可作为堆场或者晾阳场使用?

答:不能作为堆场或者晾阳场。

9、排洪渠末端道外海清淤是否为本项目实施?

答:外海清淤不属本项目实施。

10、单位工程排洪渠工程土方部分清单第1项:挖一般土方(余方)的项目特征描述中关于“外弃土资源另行考虑计算”;其中外弃土中的“砂石土”可根据“《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利用管理的通知》(珠自然资字[2025]253号)文件”另行招标;定额中未考虑外弃土中“淤泥、淤泥质土、清表土”等外运费用,外弃土中“淤泥、淤泥质土、清表土”等外运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外弃土资源是指除去项目自用土方的剩余可利用土方。根据图纸及勘察报告排洪渠两侧需开挖深度未见有淤泥、淤泥质土地质层。

11、若外弃土中“淤泥、淤泥质土、清表土”等外运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可否新增相关定额条目?

答:外弃土资源是指除去项目自用土方的剩余可利用土方。根据图纸及勘察报告排洪渠两侧需开挖深度未见有淤泥、淤泥质土地质层。

12、根据招标文件清单土方开挖项目特征说明“外弃土资源需另行考虑计算”,招标清单中的土方开挖预算价格只计算了“单次挖土方”的工作内容,土方工程涉及的土方二次装车、运输、弃土消纳等费用未在招标清单预算价格中,请明确该部分工作内容是否由招标人自行发包完成,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外弃土资源(满足项目自用后,剩余可利用土方的外运和资源费)不在本次范围。

13、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及获奖证书,请问防洪水工水利类项目仅有完工、交工资料,是否可以视为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答:可以。投标人提供的完工 / 交工资料须内容完整、签章齐全、结论明确,能够证明工程已通过验收并合格。

14、请明确是否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联合体单位双方盖章以外,其余所有需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的地方均只需盖联合体主办方电子公章及主办方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答: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联合体单位双方盖章外,其余电子签章处由联合体主办方进行电子签章。

15、未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资格文件中是否可不提供联合体协议内容。或在联合体协议内容处写“无“。

答:可以。

16、推荐入围与定标实施细则中,请问企业履约记录与处罚记录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并将证明文件提供在标书哪个位置?

答:投标人无需提供此项内容,由招标人自行查询。

珠海市高新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珠海华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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