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大沥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整治项目(监理)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6-01-27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沥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整治项目监理答疑与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沥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整治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沥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整治项目(监理)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0600568266776A-20251226-000001-5

公告性质:其他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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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大沥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整治项目(监理)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A02-440605-2024-0012-49-01

招标项目名称: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大沥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整治项目(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1月27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2月6日0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二、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第74-76页如下内容做出修改:

原内容为:

类型

序号

监理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职业操守

12

监理人应按 50 万元以上 100万元以下且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委托人有权认为涉事监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并要求更换监理人员。若被更换人员属于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理人还需按合同条款承担对应违约责任

监理行为

16

监理人应按 5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且不超过造成损失的 30%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

17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立即改正,监理人应当按照监理合同金额的 15%以上 50%以下且不超过造成损失的 30%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现修改为:

类型

序号

监理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职业操守

12

监理人应按造成损失的30%的标准(最多不超过100万元)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委托人有权认为涉事监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并要求更换监理人员。若被更换人员属于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理人还需按合同条款承担对应违约责任

监理行为

16

监理人应按5万元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

17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立即改正,监理人应当按照监理合同金额的15%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17楼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人: 王小姐

联系方式:0757-85528239

联系方式:0757-83130602

日期: 2026年1月27日

日期: 2026年1月27日

相关附件

【答疑澄清1】大沥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整治项目(监理)(审核版).pdf 答疑澄清文件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