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美丽圩镇建设项目(一期)——10镇圩镇老旧建筑改造、人居环境提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补充通知】
- 项目名称: 丰顺县美丽圩镇建设项目一期10镇圩镇老旧建筑改造人居环境提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补充通知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丰顺县美丽圩镇建设项目(一期)——10镇圩镇老旧建筑改造、人居环境提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丰顺县美丽圩镇建设项目(一期)——10镇圩镇老旧建筑改造、人居环境提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投资项目名称:丰顺县美丽圩镇建设项目(一期)——10镇圩镇老旧建筑改造、人居环境提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丰顺县美丽圩镇建设项目 (一期)——10镇圩镇老旧建筑改造、人居环境提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丰顺县美丽圩镇建设项目 (一期)——10镇圩镇老旧建筑改造、人居环境提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于2024年 11 月 11 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 。
现就招标文件内容作出以下补充、修正 :
原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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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纳税情况(若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方的其中一方)(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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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被税务主管部门评为纳税信用等级为 A级情况: 1、连续8年(含)以上的得10分; 2、连续3年(含)-7年(含)的得6分, 3、连续1年(含)-2年(含)的得2分; 4、其他情形的,不予计分。 说明:本项最高得 20分。 |
1、投标人须提交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纳税信用A级”证书或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页(http://www.chinatax.gov.cn/)信息截图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按最高连续年数计算。 2、“纳税信用A级”称号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连续年度必须包含2023年度。 3、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评审要求的,按左述第4项标准处理。 |
修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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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纳税情况(若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方的其中一方)(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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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被税务主管部门评为纳税信用等级为 A级情况: 1、连续8年(含)以上的得 20分 ; 2、连续3年(含)-7年(含)的得 10分 , 3、连续1年(含)-2年(含)的 得 5分 ; 4、其他情形的,不予计分。 说明:本项最高得 20分。 |
1、投标人须提交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纳税信用A级”证书或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页(http://www.chinatax.gov.cn/)信息截图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按最高连续年数计算。 2、“纳税信用A级”称号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连续年度必须包含2023年度。 3、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评审要求的,按左述第4项标准处理。 |
本次澄清未改变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开标时间等不变。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