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北战新数智城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名称: 佛北战新数智城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
- 规模: 本项目占地136370.30平方米(折合204.56亩),拟建建筑面积达308712.32平方米,本项目共由6个地块构成,其中ABC地块为工业用地,DE地块为道路用地(配建后移交政府使用),F地块为绿化用地(配建后移交政府使用
- 范围: 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及招标人对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包括氛浓度检测等审查所需提供的检测项目)及其红线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前期策划咨询、方案设计(含规划总平面设计、单体设计、管线综合设计等)、初步设计各专业深化(含土建、给排水、暖通、消防、人防、强弱电等、概算编制等)、提供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效果图制作、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应用系统除外)、室内装修设计、室外园林绿化设计、市政道路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含通过人防的专项审查)、消防设计(含通过消防的专项审查)、幕墙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的二次深化设计)、碳排放设计、泛光照明设计、标识设计、施工招标(设备材料采购)配合(咨询)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竣工图、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并承担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1-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2-0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佛北战新数智城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佛北战新数智城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北战新数智城项目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批准
(
备案
)
建设,招标人为
广东淼智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
勘察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佛山市
三水区
。
2.2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占地
136370.30 平方米(折合 204.56 亩),拟建建筑面积达308712.32 平方米,本项目共由 6 个地块构成,其中 ABC 地块为工业用地,DE地块为道路用地(配建后移交政府使用),F 地块为绿化用地(配建后移交政府使用)。项目 ABC 地块为主要建设用地,拟建包括:高标通用厂房、大空间厂房、公交首末站、办公楼、商业、宿舍楼、邻里中心、及地下室等主体建筑,其中:
A 地块用地面积 50767.5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17007.35 平方米,主体建筑为高标通用厂房、独栋厂房、公交首末站、办公楼、商业、地下室及园区配套工程;
B 地块用地面积 48070.9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22902.97 平方米,主体建筑为高标通用厂房、独栋厂房、宿舍楼、邻里中心及园区配套工程等;
C 地块用地面积 23139.6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8802.00 平方米,主体建筑为大空间厂房及园区配套工程等。
D、E、F 地块为道路、绿化用地,属于出让条件要求的配建内容,配建后移交政府使用。
项目总投资为
128583.94
万元,工程费用
94140.29
万元。
2.3
服务周期
:
60个日历天,具体勘察、设计节点如下:
2.
3.
1 勘察节点工期:
①详勘作业于设计单位提供勘察布孔图(布孔图需经发包人确认)后
5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②根据
上级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委托的审图机构
审查意见,修改重新报审时间为
5
日历天内。
2.
3.
2 设计节点工期:
①方案设计:
合同签订后
5
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的技术设计和优化;
②初步设计:确定设计方案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含项目概算编制);
③
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④
根据施工图
审查
意见,修改重新报审时间为
5
日历天内;
⑤
设计变更完成
周期
要求:服务期间需要发生设计变更的,设计人需在
7
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变更工作。
⑥
设计人按各阶段
时间
要求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发包人、审图机构、规划等相关审查审批时间不计入设计周期范围内。
2.4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978.06
万元
(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64.9
万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813.16
万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招标内容包括:
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及招标人对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进行工程地质勘察
(包括氛浓度检测等审查所需提供的检测项目)及其红线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前期策划咨询、方案设计(含规划总平面设计、单体设计、管线综合设计等)、初步设计各专业深化(含土建、给排水、暖通、消防、人防、强弱电等、概算编制等)、提供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效果图制作、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应用系统除外)、室内装修设计、室外园林绿化设计、市政道路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含通过人防的专项审查)、消防设计(含通过消防的专项审查)、幕墙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的二次深化设计)、碳排放设计、泛光照明设计、标识设计、施工招标(设备材料采购)配合(咨询)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竣工图、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并承担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
6
承包方式:
按固定折率包干。
2.
7
质量要求
2.
7
.1
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
7
.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
勘察
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
1)和(2)项资质:
(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项目所需的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资质。
(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项目所需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或
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
4.2.2本工程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名,且联合体投标的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须按照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
的要求
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
4.
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如为非联合体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设计企业类及勘察企业类的诚信登记;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设计单位须具有设计企业类诚信登记,勘察单位须具有勘察企业类诚信登记)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
“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
4
.
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均须提供。)
4.
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
勘察项目负责人
的资格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负责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
: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执业资格证书。
4.
5
.
2
对拟派
设计
项目负责人
的资格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牵头人提供)
:须具有
建筑学或建筑
工程相关
专业
中
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证书。
4.
5
.
3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包含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
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
5
.
4
需提供投标人近
期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7
月至
2022
年
1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为准。
4.
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
行政
处罚。
(此处所指的
“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
(此处
“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
工程
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
》(佛发改信用〔
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
3
年
1
月
1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20
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2
月
9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23
年
2
月
9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
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
10 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2 号楼)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若为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9.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东淼智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赤岗路
75号
邮
编:
528100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757-8770806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
316号金鹰大厦10楼
邮
编:
510060
联
系
人:
欧宇旻、王宇
电
话:
020-83541707、13570435126
传
真:
020-83541707
电子邮件:
389077815@qq.com
202
3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