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观音涌(包括上村涌)综合整治工程和大岗镇中滘涌等48条河涌(道)整治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3-09-22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观音涌包括上村涌综合整治工程和中滘涌等48条河涌道整治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9-22
  • 开标时间: 2023-10-30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观音涌(包括上村涌)综合整治工程和大岗镇中滘涌等48条河涌(道)整治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观音涌(包括上村涌)综合整治工程和大岗镇中滘涌等48条河涌(道)整治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观音涌(包括上村涌)综合整治工程和大岗镇中滘涌等48条河涌(道)整治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观音涌(包括上村涌)综合整治工程和大岗镇中滘涌等48条河涌(道)整治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 项目编号: JG2023-543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9月22日 17时0分~2023年10月23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 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364.89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3.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②勘察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市[2007]86号)等现行相关文件执行。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 3.4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格式自定)。 3.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6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为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仅限1家承担设计任务,1家承担勘察任务;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为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23日 10时30分 - 2023年10月23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 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9月22日 17时0分 - 2023年10月23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10月23日 10时15分 - 2023年10月23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22日
  •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郭工
  • 代理联系人: 戚工
  • 联系方式: 020-84935346
  • 代理联系方式: 020-83383274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 监督电话: 020-84986039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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