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镇中心城区纵一路、规划八路建设工程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3-05-24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龙江镇中心城区纵一路规划八路建设工程
  • 项目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 规模: 龙江中心城区土地一级开发道路工程纵一路及规划八路项目包括规划八路和纵一路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5-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6-1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龙江镇中心城区纵一路、规划八路建设工程

标段(包)名称:龙江镇中心城区纵一路、规划八路建设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龙江镇中心城区纵一路、规划八路建设工程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龙江镇中心城区纵一路、规划八路建设工程项目有关招标事项的批复 》【 顺政数招核(龙江)〔 2023 7号 】、《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江镇中心城区 纵一路、规划八路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顺发改资 (龙江)〔2023 8号 批准 (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本项目 龙江镇中心城区纵一路、规划八路建设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 顺德区龙江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龙江中心城区土地一级开发道路工程纵一路及规划八路项目包括规划八路和纵一路。规划八路西起东华路,东至纵一路,总体呈东西走向,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 26 米标准横断面宽度,设计时速40km/h,路线全长0.37km,全线共设置2处圆管涵。纵一路南起规划规划八路,北至龙洲路,总体呈南北走向,规划道路 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标准横断面宽度30米,设计时速40km/h,路线全长1.2km,全线共设置一处箱涵。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

2.3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91032761.62 其中标段一招标控制价: 34754082.99 元,标段二招标控制价: 56278678.63 各投标人均 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 个标段 同时 投标。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2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标段一范围为 AK0+000~AK0+340、BK0+000~BK0+309.250;标段二范围为BK0+309.250~BK1+207.708。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或以上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 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的文件规定执行。(如有最新文件以最新的为准)]

4.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类别:施工类企业)。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11 月至 2023 4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7.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5 2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6 14 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6 14 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成功上传 ,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 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天不接受投标人现场签到、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只接受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9.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龙江

编: 528318

人: 麦先生

话: 0757-23888136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茗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 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010室

编: 528300

: 刘工、何工

话: 0757- 2222386

真: /

电子邮件: 2089984903@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话: 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3楼交易执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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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