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博夏村学校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 项目地址: 企石
- 规模: 本项目拟新建一栋综合楼,地上6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约为6435.8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6121.0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14.85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25.55米,最大跨度约8米
- 范围: 博夏村学校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饰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高低压工程、通风排烟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3-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1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博夏村学校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标段(包)名称:博夏村学校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4 年 03 月 19 日 至 2024 年 04 月 08 日
投资项目代码: 2307-441900-04-01-437470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7678001001
招标编号: QSAQSA12400198
投资项目名称: 博夏村学校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博夏村学校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工程(标段)名称:博夏村学校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企石
资金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集体自筹和土地基金
投资金额: 24115545.52 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拟新建一栋综合楼,地上 6 层地下 1 层,总建筑面积约为 6435.88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6121.0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314.85 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 25.55 米,最大跨度约 8 米。
招标内容:博夏村学校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饰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高低压工程、通风排烟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 21373222.71 元
保证金金额: 450000 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 2014 〕 15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 〕 154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 2015 〕 20 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 2016 〕 226 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 1 、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 “ 建安 B” 类证)。 4 、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 东莞市)(网址: 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 年 03 月 19 日 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04 月 08 日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04 月 08 日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 2024 年 04 月 08 日 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 11 )
发布公告媒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法人:东莞市企石镇博夏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企石
工期(交货期): 212 日历天
招标人:东莞市企石镇博夏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人地址:东莞市企石镇博夏村五八围路 266 号
招标人联系人:黄惠全
招标人联系电话: 0769-86721787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企石镇博夏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话: 0769-86721787 ; 地址:东莞市企石镇博夏村五八围路 266 号。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企石镇博夏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三路 39 号 1801 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谭杰斌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0769-22828068
监督部门:东莞市企石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769-86761338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企石镇湖滨北路城建大楼四楼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