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儿童医学中心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珠江医院儿童医学中心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6-01-14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儿童医学中心项目设计
  • 规模: 项目拟对医院院内医研综合楼、儿科楼以及药研楼部分楼层进行升级改造,室内改造面积约23527.37㎡(医研综合楼改造面积13408.40㎡,儿科楼维护装修面积7029.84㎡,药研楼改造面积3089.13㎡),室外改造面积约962.34㎡。医研综合楼、药研楼位于南泰路南侧,儿科楼位于南泰路北侧新医疗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拆砌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外立面工程、安装工程、医疗专项系统、电梯工程、室外及其他配套工程、设备购置以及信息化建设等。具体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 范围: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主要包括: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效果图及装修模型: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发包人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并提供各装修区域的对应的效果图及装修模型(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装修区域、精装修区域、ICU区域装修、外立面改造工程)和标识工程及招牌的效果图。注:各区域效果图含括房间、公共区域和外立面;装修模型需体现装修的楼层门窗和隔墙的位置等。2.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总设计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各专业图纸(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弱电、装修、消防、智能化、通信、标识、电梯、节能、环保、绿色建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设计、室外道路改造)、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及有关专业计算书;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及相关设计文件(效果图等)。3.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概算、预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按照限额设计要求,配合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投标最高限价及工程量清单、预结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报审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等。4.配合完成项目竣工图的审核及盖章等其他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03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儿童医学中心项目设计(二次)-珠江医院儿童医学中心

标段(包)名称: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儿童医学中心项目设计(二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91440101MA9Y7HPJ3A-20251231-100003-9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儿童医学中心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10-440105-23-01-401717
投资项目名称 珠江医院儿童医学中心
招标项目名称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儿童医学中心项目设计(二次)
标段名称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儿童医学中心项目设计(二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253号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内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国家级 企业自筹:集体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拟对医院院内医研综合楼、儿科楼以及药研楼部分楼层进行升级改造,室内改造面积约23527.37㎡(医研综合楼改造面积13408.40㎡,儿科楼维护装修面积7029.84㎡,药研楼改造面积3089.13㎡),室外改造面积约962.34㎡。医研综合楼、药研楼位于南泰路南侧,儿科楼位于南泰路北侧新医疗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拆砌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外立面工程、安装工程、医疗专项系统、电梯工程、室外及其他配套工程、设备购置以及信息化建设等。具体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效果图及装修模型: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发包人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并提供各装修区域的对应的效果图及装修模型(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装修区域、精装修区域、ICU区域装修、外立面改造工程)和标识工程及招牌的效果图。 注:各区域效果图含括房间、公共区域和外立面;装修模型需体现装修的楼层门窗和隔墙的位置等。 2.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总设计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各专业图纸(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弱电、装修、消防、智能化、通信、标识、电梯、节能、环保、绿色建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设计、室外道路改造)、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及有关专业计算书;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及相关设计文件(效果图等)。 3.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概算、预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按照限额设计要求,配合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投标最高限价及工程量清单、预结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报审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等。 4.配合完成项目竣工图的审核及盖章等其他工作。
工期(交货期) 设计服务期为合同生效后90个自然日内(招标人审核不含在内)。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59.50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为评审依据。)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资质的要求。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条、第3.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条、第3.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 3.4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 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或超过使用有效期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的注册有效期或使用有效期内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章)。 3.8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资格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ywtb.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1-14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2-03 10: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2-03 10:0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2-03 10:00:00 开标地点 2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
招标人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联系地址 工业大道中253号
招标人联系人 杨世伟 联系电话 020-6164310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十一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于红梅 联系电话 020-83545535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2886622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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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详情见操作手册 (点击下载) ,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点击下载

相关附件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儿童医学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df (发布稿)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儿童医学中心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pdf 招标申请函(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儿童医学中心项目设计-二次).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儿童医学中心项目设计-二次).pdf 关于产权证明的说明(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儿童医学中心项目设计-二次).pdf 招标人声明(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儿童医学中心项目设计-二次).pdf 发布稿: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儿童医学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20250916(财审后修改稿).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儿童医学中心项目设计-二次).pdf (发布稿)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儿童医学中心项目设计(二次)-设计合同.docx (发布稿)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儿童医学中心项目设计(二次)-发包人要求.doc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儿童医学中心项目设计)协议书、专用条款部分.pdf (发布稿)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儿童医学中心项目设计(二次)-招标文件.pdf (发布稿)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儿童医学中心项目设计(二次)-招标文件.doc (发布稿)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儿童医学中心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