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圃镇沿泸溪河山水画廊乡村振兴连片示范建设项目第一期施工招标答疑书(2)

韶关市发布时间:2025-10-21来源: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黄圃镇沿泸溪河山水画廊乡村振兴连片示范建设项目第一期施工
  • 规模: 项目招标范围: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施工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10617.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9243.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74.45万元(含建设期利息费用)、预备费用300.28万元。本次招标为本项目第一期工程 ;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涉及塘村、石溪村等7个行政村,主要包括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村庄建设管理、生态保护修复、历史文化保护等。本次招标为本项目第一期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30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黄圃镇沿泸溪河山水画廊乡村振兴连片示范建设项目第一期施工

标段(包)名称:黄圃镇沿泸溪河山水画廊乡村振兴连片示范建设项目第一期施工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020006517604XU-20250828-000121-9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黄圃镇沿泸溪河山水画廊乡村振兴连片示范建设项目第一期施工招标 提问时间已截止,现根据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问题:

1、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报价必须达到或超过招标控制价中提供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补充发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仅提供了安全生产措施费的具体金额,是否本次招标仅要求安全生产措施费不低于要求即可?

2、招标工程量清单表格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里面的“序号”列不是连续的序号,是否投标报价时必须要按工程量清单表格该序号(可否提交经济标书时该表格序号列设置为连续序号)?

答: 1、根据《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8》计价规则的通知》(粤标定函〔2025〕22号)的规定:(二)调整后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按其组成内容,分解为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临时设施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其中安全生产措施应单独列项,费用不可竞争,且应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故本招标项目投标报价时仅要求安全生产措施费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费。

2、投标报价时可以按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表格的序号,也可以将该表格序号列设置为连续序号。

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书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书为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人(盖章): 乐昌市黄圃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韶关市城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 10 月 21日

相关附件

黄圃镇沿泸溪河山水画廊乡村振兴连片示范建设项目第一期施工招标答疑书(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