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流街道南国西路以南、龙海路以西商住地块西侧道路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6-03-04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勒流街道南国西路以南龙海路以西商住地块西侧道路工程施工
  • 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主要建设内容为拟新建大良纵三路、镇东大街及乡村道路3条道路,路线全长约1061米,新建1座跨扶安河桥梁以及对龙光玖龙府西侧河涌清淤。工程总投资5958.2万元。2.承包方式:☑固定项目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3.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分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电气工程、园林工程、清淤工程。(一)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拆除旧混凝土路面及碎石基层、特殊路基处理、水泥混凝土车行道、沥青混凝土车行道、透水混凝土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仿花岗岩砖人行道、安砌花岗岩侧石等。(二)排水工程:土石方工程、支护工程、敷设混凝土排水管DN300~DN2000、敷设钢质排水管DN1020、敷设PE实壁管DN300~DN500、新建雨水污水井、新建雨水口、旧有管道清淤、管网保护等。(三)绿化工程:清理杂草、回填种植土、迁移原有乔木、栽种乔木、栽种灌木、栽种花卉及草皮、路基喷播草籽等。(四)交通工程:设置标线、标记、新建交通标志杆、标志板、新建波形护栏、人行道栏杆、设置防撞墩、钢管警示柱等。(五)桥梁工程:新建跨径13+16+13m、桥宽40m桥梁一座,新建1-5x3.0、2-4.0x3.0箱涵,桥梁面花岗岩砖人行道及车行道铺设,箱涵面沥青混凝土车行道铺设等。(六)清淤工程:拆除原有道路、挡墙、台阶;修复挡土墙、台阶;新建土质排水沟、栏杆、硬化道路;河涌清淤等。(七)电力与通信排管工程:敷设PVC-U实壁通信管、敷设HDPE保护管、新建通信井、新建电力井、开挖回填等。(八)给水工程:新建焊接钢管D325、D273、D11、新建铸铁管DN300~DN100、设置室外消火栓、新建阀门井、排气阀井、排泥阀井、管线保护、开挖回填、沟槽支护等。(九)照明工程:新建路灯、电缆井、敷设电缆以及电缆保护管、新建路灯远程监控终端、新建单灯末端控制器、开挖回填等。具体工作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2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勒流街道南国西路以南、龙海路以西商住地块西侧道路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勒流街道南国西路以南、龙海路以西商住地块西侧道路工程施工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0600568266776A-20260212-000001-4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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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502-440606-04-01-868051

招标条件

1. 勒流街道南国西路以南、龙海路以西商住地块西侧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 ( 勒流 ) 2026 2 号批准(备案)建设

2. 本招标项目 勒流街道南国西路以南、龙海路以西商住地块西侧道路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顺政数招核(勒流)〔 2026 1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投资项目名称

勒流街道南国西路以南、龙海路以西商住地块西侧道路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勒流街道南国西路以南、龙海路以西商住地块西侧道路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勒流街道南国西路以南、龙海路以西商住地块西侧道路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 /□ 更正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A02-440606-2025-0023-03-01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 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1.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主要建设内容为拟新建大良纵三路、镇东大街及乡村道路 3 条道路,路线全长约 1061 米,新建 1 座跨扶安河桥梁以及对龙光玖龙府西侧河涌清淤。工程总投资 5958.2 万元。

2. 承包方式: 固定项目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成本加酬金, 其他

3.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分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电气工程、园林工程、清淤工程。

(一)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拆除旧混凝土路面及碎石基层、特殊路基处理、水泥混凝土车行道、沥青混凝土车行道、透水混凝土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仿花岗岩砖人行道、安砌花岗岩侧石等。

(二)排水工程:土石方工程、支护工程、敷设混凝土排水管 DN300~DN2000 、敷设钢质排水管 DN1020 、敷设 PE 实壁管 DN300~DN500 、新建雨水污水井、新建雨水口、旧有管道清淤、管网保护等。

(三)绿化工程:清理杂草、回填种植土、迁移原有乔木、栽种乔木、栽种灌木、栽种花卉及草皮、路基喷播草籽等。

(四)交通工程:设置标线、标记、新建交通标志杆、标志板、新建波形护栏、人行道栏杆、设置防撞墩、钢管警示柱等。

(五)桥梁工程:新建跨径 13+16+13m 、桥宽 40m 桥梁一座,新建 1-5x3.0 2-4.0x3.0 箱涵,桥梁面花岗岩砖人行道及车行道铺设,箱涵面沥青混凝土车行道铺设等。

(六)清淤工程:拆除原有道路、挡墙、台阶;修复挡土墙、台阶;新建土质排水沟、栏杆、硬化道路;河涌清淤等。

(七)电力与通信排管工程:敷设 PVC-U 实壁通信管、敷设 HDPE 保护管、新建通信井、新建电力井、开挖回填等。

(八)给水工程:新建焊接钢管 D325 D273 D11 、新建铸铁管 DN300~DN100 、设置室外消火栓、新建阀门井、排气阀井、排泥阀井、管线保护、开挖回填、沟槽支护等。

(九)照明工程:新建路灯、电缆井、敷设电缆以及电缆保护管、新建路灯远程监控终端、新建单灯末端控制器、开挖回填等。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本工程量清单等。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分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电气工程、园林工程、清淤工程。

(一)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拆除旧混凝土路面及碎石基层、特殊路基处理、水泥混凝土车行道、沥青混凝土车行道、透水混凝土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仿花岗岩砖人行道、安砌花岗岩侧石等。

(二)排水工程:土石方工程、支护工程、敷设混凝土排水管 DN300~DN2000 、敷设钢质排水管 DN1020 、敷设 PE 实壁管 DN300~DN500 、新建雨水污水井、新建雨水口、旧有管道清淤、管网保护等。

(三)绿化工程:清理杂草、回填种植土、迁移原有乔木、栽种乔木、栽种灌木、栽种花卉及草皮、路基喷播草籽等。

(四)交通工程:设置标线、标记、新建交通标志杆、标志板、新建波形护栏、人行道栏杆、设置防撞墩、钢管警示柱等。

(五)桥梁工程:新建跨径 13+16+13m 、桥宽 40m 桥梁一座,新建 1-5x3.0 2-4.0x3.0 箱涵,桥梁面花岗岩砖人行道及车行道铺设,箱涵面沥青混凝土车行道铺设等。

(六)清淤工程:拆除原有道路、挡墙、台阶;修复挡土墙、台阶;新建土质排水沟、栏杆、硬化道路;河涌清淤等。

(七)电力与通信排管工程:敷设 PVC-U 实壁通信管、敷设 HDPE 保护管、新建通信井、新建电力井、开挖回填等。

(八)给水工程:新建焊接钢管 D325 D273 D11 、新建铸铁管 DN300~DN100 、设置室外消火栓、新建阀门井、排气阀井、排泥阀井、管线保护、开挖回填、沟槽支护等。

(九)照明工程:新建路灯、电缆井、敷设电缆以及电缆保护管、新建路灯远程监控终端、新建单灯末端控制器、开挖回填等。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本工程量清单等。

工期(交货期)(单位:日历天)

定额工期 : 580 日历天,计划工期 : 5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2026 03 30 ,计划竣工日期 : 2027 10 31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38939043.21 (元)

投标保证金

500000.0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 资质。

3. 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 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 进粤企业和人员 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办理登记手续。

6.4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5 09 月至 2026 02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 3 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 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 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1. 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注册有效期不足 180 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当日为准)

2. 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3.“ 冻结 是指被 冻结 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 处罚 是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 处罚 范畴。

5.“ 骗取中标 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 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 重大 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 重大 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 最近三年 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 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3 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 佛山市) 工程建设 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 0757-83990765 0757-83991581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 02 26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 03 25 9 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 03 25 9 3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开标时间

2026 03 25 9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 4 号恒实置业广场 1 号楼裙楼 4 楼)。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 佛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广东顺德勒控置业城投有限公司

邮编

528322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勒流社区建设中路 18

招标人联系人

何工

联系电话

0757-25537969

招标人传真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的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编

528303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佛平三路 1 号金色领域广场 6 702B

招标代理联系人

阮工

联系电话

18128769703

招标代理传真

/

电子邮箱

543036183@qq.com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5443,0757-22835332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5443,0757-22835332

投诉处理部门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5443,0757-22835332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 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 开标当日,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 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 https://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6/6093/post_6093573.html#3504 )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 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6.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7. 本项目适用投标保证金 信用承诺制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以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当天为准)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的信用等级为 A 级或 B 级,且在 信用中国 信用广东 网站的公开信用报告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及行政处罚失信信息的投标人,可提交 信用承诺书 代替投标保证金。

2026 03 04

相关附件

变更公告(审核).pdf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