凫洲变电站配套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图设计-凫洲变电站配套综合管廊工程_凫洲变电站配套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5-07-31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凫洲变电站配套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图设计凫洲变电站配套综合管廊工程
  • 规模: 凫洲变电站配套电力管廊工程,新建110kV及10kV电力管廊,其中110kV电力管廊总长约3.4千米;10kV电力管廊总长约4.5千米 ; 具体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对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填写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沿线)□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桥梁单跨≥40米、总长≥100米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5)18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
  • 范围: 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关键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设计)和预算;开展涉及上述内容的整体方案论证和综合评估,协助报建报批工作,及时提供报建所需的技术资料,进行必要的专项研究及深化设计;设计工作应按国土、规划、文物保护、住建、水行业 、航运、交通、地铁、高速公路、高铁、公路、外电、各类管线等行业 行政主管部门报建报批的审批要求提供符合报审要求的成果文件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设计费内。施工期设计服务(含现场服务及专人驻现场服务、设计变更等);配合竣工图编制相关工作(含验收通过)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3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20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凫洲变电站配套综合管廊工程_凫洲变电站配套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图设计

标段(包)名称:凫洲变电站配套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图设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91440101MA9Y7HPJ3A-20250731-000014-3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凫洲变电站配套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301-440115-04-01-610284
投资项目名称 凫洲变电站配套综合管廊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凫洲变电站配套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图设计
标段(包)名称 凫洲变电站配套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图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凫洲变电站配套电力管廊工程,新建110kV及10kV电力管廊,其中110kV电力管廊总长约3.4千米;10kV电力管廊总长约4.5千米。
招标内容 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关键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设计)和预算;开展涉及上述内容的整体方案论证和综合评估,协助报建报批工作,及时提供报建所需的技术资料,进行必要的专项研究及深化设计;设计工作应按国土、规划、文物保护、住建、水行业、航运、交通、地铁、高速公路、高铁、公路、外电、各类管线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建报批的审批要求提供符合报审要求的成果文件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设计费内。施工期设计服务(含现场服务及专人驻现场服务、设计变更等);配合竣工图编制相关工作(含验收通过)等。
工期(交货期) 从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开始起算,至按本合同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止。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08.3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设计规模指标: 具体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对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填写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沿线)□城市次干路 □城市支路 □桥梁单跨≥40米、总长≥100米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5〕18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5年6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不设置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7月31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8月20日 9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8月20日 9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 2025年8月20日 9时0分 开标地点 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39910657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下塘西路686号三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13570370436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联系电话 39053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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