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路西延线(槎神大道-石沙路)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6-03-06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黄石路西延线槎神大道石沙路勘察设计
  • 规模: 黄石路西延线位于广州白云区西部,西起西部临江大道,东至石沙路,项目长度约2.3千米。项目含1座跨广清高速主线桥,设计速度为50千米/小时,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50米~55米。本次实施范围为槎神大道至石沙路(长约1.6千米),远期往西延伸至西部临江大道(长约0.7千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 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四等水准测量等)、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方案报建及修改、管线综合平衡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等。中标单位在进场开展勘察测量工作之前,需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方案、测量方案、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黄石路西延线(槎神大道-石沙路)勘察设计-黄石路西延线(槎神大道-石沙路)

标段(包)名称:黄石路西延线(槎神大道-石沙路)勘察设计

公示标题:黄石路西延线(槎神大道-石沙路)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3-07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3-10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3-06 18:43:51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10-440111-18-01-209934
投资项目名称 黄石路西延线(槎神大道-石沙路)
招标项目名称 黄石路西延线(槎神大道-石沙路)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黄石路西延线(槎神大道-石沙路)勘察设计
公示名称 黄石路西延线(槎神大道-石沙路)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3-04 10:00:00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 。名单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914400004558576332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510000201803520Y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91440101455353507F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91120101401203300M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序号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合格中标候选人代码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候选人资格情况 候选人业绩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91510000201803520Y 13317922.00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李志炯 市政路桥设计研究专业副高级工程师1901001028886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2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4400004558576332 13420800.66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田珊珊 市政路桥设计专业正高级工程师2500101341699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3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91440101455353507F 13406368.57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廖勇刚 市政路桥设计专业正高级工程师2201001075491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4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91120101401203300M 13360401.47元 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方亚勇 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高级工程师 2021B008056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二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洪恺敏 联系电话 020-86435208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86212546,020-86210407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白云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二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3-07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3-10 00: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