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杏坛镇杏韵大道一期及建设路北延段建设工程设计
- 规模: 本项目为杏坛镇杏韵大道(一期)及建设路北延段建设工程,项目共新建2条道路及一条河涌。道路分别为杏韵大道和建设路北延段,河涌为杏坛4号涌。杏韵大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起点位于齐龙路,终点接建设路北延段,道路东西走向,工程实施范围路线长约0.578km。道路规划宽45米,双向6车道。建设路北延段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始于杏韵大道,终点接南国西路,道路南北走向,路线长约0.8km。道路规划宽36~42米,双向4车道。本项目杏坛4号涌共新建两段,合计约1249.2m。第一段大致为南北走向,起点接现状齐龙涌,终点接旧林寨涌,长度约929.623m,第二段大致为东西走向,位于北三路南侧,起点下穿建设路北延段接纵向杏坛四号涌,终点沿着北三路接现状河涌,长度约319.57m。河涌规划宽度为10~15m。本项目的建安费估算价约13,198.47万元(人行钢天桥为下一阶段设计不纳入建安费估算价)。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管线预埋、绿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河涌工程和海绵城市设计等工程内容。上述建设规模、内容及投资具体以经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及书面通知(如有)为准
- 范围: 招标内容为完成杏坛镇杏韵大道(一期)及建设路北延段建设工程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招标前、中、后以及施工期间、设计变更、施工竣工验收等)、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招标人有权对设计范围进行调整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1-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1-2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杏坛镇杏韵大道(一期)及建设路北延段建设工程
标段(包)名称:杏坛镇杏韵大道(一期)及建设路北延段建设工程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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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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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440606-04-01-377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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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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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坛镇杏韵大道(一期)及建设路北延段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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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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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坛镇杏韵大道(一期)及建设路北延段建设工程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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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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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坛镇杏韵大道(一期)及建设路北延段建设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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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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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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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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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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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实施
(交货)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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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佛山市顺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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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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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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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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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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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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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杏坛镇杏韵大道(一期)及建设路北延段建设工程,项目共新建
2条道路及一条河涌。道路分别为杏韵大道和建设路北延段,河涌为杏坛4号涌。
杏韵大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起点位于齐龙路,终点接建设路北延段,道路东西走向,工程实施范围路线长约
0.578km。道路规划宽45米,双向6车道。
建设路北延段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始于杏韵大道,终点接南国西路,道路南北走向,路线长约
0.8km。道路规划宽36~42 米,双向4车道。
本项目杏坛
4号涌共新建两段,合计约1249.2m。第一段大致为南北走向,起点接现状齐龙涌,终点接旧林寨涌,长度约929.623m,第二段大致为东西走向,位于北三路南侧,起点下穿建设路北延段接纵向杏坛四号涌,终点沿着北三路接现状河涌,长度约319.57m。河涌规划宽度为10~15m。本项目的建安费估算价约13,198.47万元(人行钢天桥为下一阶段设计不纳入建安费估算价)。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管线预埋、绿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河涌工程和海绵城市设计等工程内容。上述建设规模、内容及投资具体以经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及书面通知(如有)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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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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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为完成杏坛镇杏韵大道(一期)及建设路北延段建设工程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招标前、中、后以及施工期间、设计变更、施工竣工验收等)、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招标人有权对设计范围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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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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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服务期限: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提供施工招标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一切本项目所需专业的技术支持、配合等服务工作。
各阶段工作服务时限要求:
①初步设计工作要求:自招标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之日起 25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成果初稿,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根据评审意见 5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修编稿;
②施工图设计工作要求:初步设计评审通过之日起 25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初稿;施工图设计图纸通过专家评审及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后,根据评审意见 5 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修编稿;
③施工阶段接到招标人变更设计通知后 5个日历天内完成符合要求的变更设计,提交变更设计成果并附变更概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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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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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5,095.3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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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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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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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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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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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设立的设计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具有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行业甲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上述资质证书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设计类企业)
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及第10.12款规定)。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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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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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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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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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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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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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fo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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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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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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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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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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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
1
月
29
日
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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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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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
1
月
29
日
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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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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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
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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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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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3
年
11
月
29
日
9
时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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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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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
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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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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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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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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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公用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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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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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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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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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工、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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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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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7-27388753
、
0757-2738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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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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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泰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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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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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苏岗华海路二街一巷
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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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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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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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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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2203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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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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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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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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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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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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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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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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