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2024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
- 规模: 治理面积共计51.45公顷,其中采用辅助再生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图斑面积共计43.34公顷,自然恢复图斑面积8.11公顷,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消除、土壤重构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等
- 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5-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2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2024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2024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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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401-440281-04-01-722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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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 2024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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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 2024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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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 2024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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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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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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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上级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上级财政资金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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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治理面积共计 51.45公顷,其中采用辅助再生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图斑面积共计43.34公顷,自然恢复图斑面积8.11公顷,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消除、土壤重构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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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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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本工程施工招标工期为 21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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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4746262.1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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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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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持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 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资质甲级 。 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 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建部门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核准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证书)。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 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地质类相关 专业 中 级 以上( 含 中 级 )技术职称。 3.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且不少于 1 人 。 3.4 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 3)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4)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 6)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 7)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9)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0)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5) 被 “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单位名称拒绝原因1乐昌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2乐昌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3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待定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5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广东总队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单位6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7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概算编制单位8广州市城建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预算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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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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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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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 年 5 月 30 日 12 时 00 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 年 6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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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 年 6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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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 年 6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
开标地点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地址:乐昌市昌山北路 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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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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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乐昌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乐昌市人民北路 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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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龚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1- 5588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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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 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韶关第二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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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蔡工 |
联系电话 |
0751-8219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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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乐昌市自然资源局 |
联系电话 |
0751- 5584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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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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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乐昌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