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犀牛陂排渠碧道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松山湖
- 规模: 犀牛陂排渠松山湖段河道全长约4.2公里,其中本次提升改造河段约2.83公里
- 范围: 犀牛陂排渠碧道建设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绿化养护期6个月)、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河道堤防加固、河道清淤清障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10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犀牛陂排渠碧道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犀牛陂排渠碧道建设项目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7-124419003519028823-20250520-056868-5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5月21日 至 2025年06月10日
投资项目代码: 2304-441900-04-01-998894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9825001001
招标编号: SHASHD12500862
投资项目名称: 犀牛陂排渠碧道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犀牛陂排渠碧道建设项目
工程(标段)名称:犀牛陂排渠碧道建设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松山湖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100%
投资金额:3125400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犀牛陂排渠松山湖段河道全长约4.2公里,其中本次提升改造河段约2.83公里。建设内容包括园林景观工程和水利工程两部分,其中园林景观工程包括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水利工程部分包括:河道堤防加固、河道清淤清障。河道清淤清障约2.72千米,河道堤防加固共4处,总长度约73米,堤防级别为2级堤防。
招标内容:犀牛陂排渠碧道建设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绿化养护期6个月)、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河道堤防加固、河道清淤清障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14089241.95元
保证金金额: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收取保证金单位: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同类工程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要求: 至少提交一项单项同金额不小于1100万元的已完成的水利水电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第4项的要求;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经理。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水安B”类证)。 4. 二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水利水电工程,并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1日 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0日 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10)
发布公告媒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法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松山湖
工期(交货期):377日历天
招标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东莞松山湖控股大厦404室
招标人联系人:黄杏瑶
招标人联系电话:0769-22891052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市住建局右侧办公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吴攀碧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38894588-636
监督部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69-22894920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东莞市松山湖沁园路4号松山湖控股大厦410室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