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光明区2023年城中村供用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新湖街道楼村新村
- 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明区2023年城中村供用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新湖街道楼村新村)项目范围内:1.整治工程新建配电房1座、低压电缆19600米、低压电线21000米、行车排管7250米、排管行车井139座、其他配套工程1项等
- 概况: 项目名称:光明区2023年城中村供用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新湖街道楼村新村) 项目编号:2306-440311-04-05-204916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光明区2023年城中村供用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新湖街道楼村新村) 招标项目编号:2306-440311-04-05-204916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光明区2023年城中村供用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新湖街道楼村新村);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8-0709:00至2023-08-11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8-08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8-09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无需编制技术标,根据73号文要求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11
- 开标时间: 2023-08-1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光明区2023年城中村供用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新湖街道楼村新村)
标段(包)名称:光明区2023年城中村供用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新湖街道楼村新村)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光明区2023年城中村供用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新湖街道楼村新村) 项目编号:2306-440311-04-05-204916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光明区2023年城中村供用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新湖街道楼村新村) 招标项目编号:2306-440311-04-05-204916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光明区2023年城中村供用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新湖街道楼村新村);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8-07 09:00 至 2023-08-11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8-08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8-09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无需编制技术标,根据73号文要求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萧工 办公电话:13691981533 传真: 手机号码:13961981533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268号新湖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德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郑工 办公电话:1396198153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306-440311-04-05-204916001001 标段名称:光明区2023年城中村供用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新湖街道楼村新村)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8-11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3044.9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明区2023年城中村供用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新湖街道楼村新村)项目范围内: 1.整治工程 新建配电房1座、低压电缆19600米、低压电线21000米、行车排管7250米、排管行车井139座、其他配套工程1项等。 2.交通疏解及管线迁改工程 交通疏解及管线迁改工程1项。 具体内容以发包人认可的、最终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以及合同条款所含全部内容为准,承包人不得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须执行的不可或缺的附带工作。发包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 计划总投资:4020.31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 至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无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具有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及以上许可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机电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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