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街道办事处2026年清拆清运及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 项目名称: 新湖街道办事处2026年清拆清运及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 范围: 施工总承包,本工程为批量招标,由2名中标人协助开展新湖街道办事处清拆清运及综合整治所涉及的工作任务,第一中标人负责北片区域;第二中标人负责南片区域。主要内容有:建筑拆除和清运、围挡、绿化、省市卫片图斑整改和复耕复绿、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等工作。因招标时没有标底和图纸及具体施工范围,故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以实际发生的为准。2个中标人项目总预算上限400万元(每个中标人预算上限为200万元),以实际委托并完成的内容支付款项,合同到期或服务预算到达上限时,合同自动终止。当其中一个片区工程款达到上限时,另一个片区工程款未使用完毕,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两个片区中调剂剩余工程款或调整未使用完毕工程款的一方开展清拆清运及综合整治工作的施工范围。投标人须承诺已知晓并遵守《新湖街道办事处2026年清拆清运及综合整治工程月度考核方案》,根据《新湖街道办事处2026年清拆清运及综合整治工程月度考核表》的考核结果,招标人有权调整中标人的清拆清运施工范围
- 概况: 项目名称:新湖街道办事处2026年清拆清运及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2602-440300-04-01-900004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新湖街道办事处2026年清拆清运及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602-440300-04-01-900004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2026-02-1409:00:00至2026-03-0618:00:00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6-02-2417:00:00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6-03-0117:00:00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备注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268号新湖街道办事处经办人麦工办公电话0755-88210141电子邮箱0755-88210141:13106609@qq.com招标代理单位名称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刘工、蔡工办公电话0755-88918226手机号码15820777510电子邮箱gc@gxsz.com 四、详细公告内容 新湖街道办事处2026年清拆清运及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标段编号:2602-440300-04-01-900004001001) 本次招标内容施工总承包,本工程为批量招标,由2名中标人协助开展新湖街道办事处清拆清运及综合整治所涉及的工作任务,第一中标人负责北片区域;第二中标人负责南片区域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新湖街道办事处2026年清拆清运及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标段(包)名称:新湖街道办事处2026年清拆清运及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91440300MA5EW1BM6B-20260213-000004-0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新湖街道办事处2026年清拆清运及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602-440300-04-01-900004001)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新湖街道办事处2026年清拆清运及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2602-440300-04-01-900004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新湖街道办事处2026年清拆清运及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602-440300-04-01-900004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2-14 09:00:00 至 2026-03-06 18:00:00 |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6-02-24 17:00:00 |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6-03-01 17:00:00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268号新湖街道办事处 | |
| 经办人 | 麦工 | |
| 办公电话 | 0755-88210141 | |
| 电子邮箱 | 13106609@qq.com |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经办人 | 刘工、蔡工 | |
| 办公电话 | 0755-88918226 | |
| 手机号码 | 15820777510 | |
| 电子邮箱 | gc@gxsz.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新湖街道办事处2026年清拆清运及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标段编号:2602-440300-04-01-900004001001】
| 本次招标内容 |
施工总承包,本工程为批量招标,由2名中标人协助开展新湖街道办事处清拆清运及综合整治所涉及的工作任务,第一中标人负责北片区域;第二中标人负责南片区域。
主要内容有:建筑拆除和清运、围挡、绿化、省市卫片图斑整改和复耕复绿、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等工作。因招标时没有标底和图纸及具体施工范围,故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2个中标人项目总预算上限400万元(每个中标人预算上限为200万元),以实际委托并完成的内容支付款项,合同到期或服务预算到达上限时,合同自动终止。当其中一个片区工程款达到上限时,另一个片区工程款未使用完毕,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两个片区中调剂剩余工程款或调整未使用完毕工程款的一方开展清拆清运及综合整治工作的施工范围。
投标人须承诺已知晓并遵守《新湖街道办事处2026年清拆清运及综合整治工程月度考核方案》,根据《新湖街道办事处2026年清拆清运及综合整治工程月度考核表》的考核结果,招标人有权调整中标人的清拆清运施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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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招标面积 |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400万元 | |
| 计划总投资 | 400万元 |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计划工期 |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3-06 18:00 | |
| 投标保证金 | 3万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条件: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联合体各方的资质等级按其在联合体协议中所承担工作内容的专业类别进行确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6)项目经理(建造师)由联合牵头人提供。 (7)投标人为本项目招标人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项目的投标。 |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 其他资质要求 | 1、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具备“拆除废弃物”且“正常消纳”的消纳备案文件证明扫描件及“深圳市建筑废弃物智慧监管系统-深圳市消纳场所公示”公示截图)。 2、项目经理要求: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
| 拟指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
| 拟指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专业 | 建筑工程 | |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 |
| 其他投标条件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具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五、附件信息
| 序号 | 文件名 |
| 1 |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提示-新湖街道办事处2026年清拆清运及综合整治工程项目.pdf |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 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 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 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 https://ww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6 )
(4)请各投标人参考以下网址,联系造价软件厂商下载适配新平台的造价软件,编制报价文件( https://new.szggzy.com/xxgk/details.html?contentId=2081568 )
(5)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 https://www.szggzy.com/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5&siteId=1 ),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
2.依法必招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问题依据招标人及其上级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 )”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备案注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其他类企业在 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网址进行登记)。
(2)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办理)。
(3)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标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 )《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 http://zjj.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3758840.html )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可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9.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0.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