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石碣医院医疗卫生能力提升项目补充通知公告
- 项目名称: 广东省东莞市石碣医院医疗卫生能力提升项目补充通知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东莞市石碣医院医疗卫生能力提升项目
标段(包)名称:广东省东莞市石碣医院医疗卫生能力提升项目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124419003519028823-20260206-094864-5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广东省东莞市石碣医院医疗卫生能力提升项目补充通知( 一 )
(招标编号: SSFSJA12600171 )
各 潜在 投标人:
现对 2026年02月06日发出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附表 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序号1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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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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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信誉及获奖情况 |
12 |
投标人自 2021年01月01日 至今承接过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获得奖项的: ( 1)获得省级(或以上)或直辖市(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个得 3 分。 ( 2)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个得 1.5 分。 本项最高得 12 分。 注: ①类似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②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③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④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不重复记分。⑤若属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⑥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得分。 |
二、 第九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中的 “ 材料设备明细表(广东省东莞市石碣医院医疗卫生能力提升项目) ”备注修改为:材料的产品质量(品牌和等级)应符合“或相当于”明细表中所列的品牌和等级要求 。
三、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2.1.2(3)目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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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3) |
总承包服务费用 |
投标人按专业承包工程中标价的 1.5 %计取专业承包工程管理费,由专业承包工程中标人直接支付给总包单位。【仅要求对招标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采用】 投标人按专业承包工程的中标价的【 3.0~5.0】(在区间内可选)%计取专业承包工程管理费,由专业承包工程中标人直接支付给总包单位。【要求对招标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和服务时采用】 投标人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 1.0 %计取配合服务费(不含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的保管费),由发包人支付给总包单位。 ■ 其它: 对总承包服务费不作具体要求 。 |
四、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10.1 目中的 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等内容在招标文件第 128页第十一章第3.1款,请投标人注意查看。
五、 第十一章第 3.2款修改为:
3. 2 第二章条款号: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9. 4 .2 项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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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4 .2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 |
银行履约保函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担保书 担保公司履约担保书 履约保证金 保险公司出具的建筑工程履约保证保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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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担保额度及有效期 |
采用工程承包合同总价的 10%作为承包商履约担保金额(合同签订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天内)。 其他: 。 |
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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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4 .2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 |
银行履约保函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担保书 履约保证金 保险公司出具的建筑工程履约保证保险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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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担保额度及有效期 |
采用工程承包合同总价的 10%作为承包商履约担保金额(合同签订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天内)。 ■ 其他: 采用工程承包合同总价的 10%作为承包商履约担保金额(合同签订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之日后 6个月内)。关于履约担保未尽事宜,按《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东财规〔2025〕1号)执行。 |
六、 第十一章第 1.1款的内容删除。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 内容 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 不相符之处 ,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 人 : 东莞市石碣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 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 2026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