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坛镇新联村固化宅基地小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答疑澄清公告
- 项目名称: 杏坛镇新联村固化宅基地小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答疑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杏坛镇新联村固化宅基地小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标段(包)名称:杏坛镇新联村固化宅基地小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杏坛镇新联村固化宅基地小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第 0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GC2024(SD)XZ0024
项目名称:杏坛镇新联村固化宅基地小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4年2月28日
原定开标时间: 2024年3月7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问 1 :招标文件第 83页,“2、发包人最终支付给设计人的本工程设计费用最终以财政部门或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为准,并已包括设计人完成本合同所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成本、利润及相关税金等费用。”,请问最终结算是否参照2002年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最终以财政部门或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
回答 : 否,本项目设计费结算价以审定的施工招标控制价为计费基数,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附件5:《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第三点1.1款规定的计算公式计取。
问 2 :招标文件第 84页,四、设计费支付方式-1.设计费支付方式中第(1)、(2)、(3)项支付阶段的计费基数不一致,请问是否可以统一按招标控制价计算的建安费6691.29万元作为计算基数。
回答 : 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澄清修改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2)资信标评分标准-企业表彰-备注1中,现澄清为投标人只需提供表彰证书或表彰正式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即可。
三、其他说明
(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1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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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公用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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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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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人民政府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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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 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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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苏工、吴工 |
联系人: 何先生、梁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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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0757-27388753、0757-27388181 |
联系方式: 0757-22313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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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 28 日 |
2024年2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