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城区排水设施清淤疏通及改造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3-12-22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梅州城区排水设施清淤疏通及改造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 规模: 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清单预算、现场服务等内容;施工工作包括管道处理、管道清淤、更换井盖、管线迁移等的施工和设备采购、试运行和验收服务等内容
  • 范围: 一是提升改造广梅路周边区域、彬芳大道、月影塘、清凤桥附近等老旧破损排水盖板沟、箱涵,沥青路面破除修复,拆除修复火烧板人行道。二是对客都大道、梅水路、丽都东路、丽都中路、黄塘路、广梅路、城西大道周边清淤等周边区域的现状排水管渠进行清淤。三是对影响排水的管线进行迁改。四是更换城区低洼积水处破损的检查井盖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10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梅州城区排水设施清淤疏通及改造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梅州城区排水设施清淤疏通及改造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投资项目名称:["梅州城区排水设施清淤疏通及改造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梅州城区排水设施清淤疏通及改造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梅州城区排水设施清淤疏通及改造提升项目(一期)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12-441400-04-01-577855

投资项目名称

梅州城区排水设施清淤疏通及改造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梅州城区排水设施清淤疏通及改造提升项目(一期) EPC 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梅州中心城区梅江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

构成

上级拨款和市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清单预算、现场服务等内容;施工工作包括管道处理、管道清淤、更换井盖、管线迁移等的施工和设备采购、试运行和验收服务等内容。

招标内容

一是提升改造广梅路周边区域、彬芳大道、月影塘、清凤桥附近等老旧破损排水盖板沟、箱涵,沥青路面破除修复,拆除修复火烧板人行道。二是对客都大道、梅水路、丽都东路、丽都中路、黄塘路、广梅路、城西大道周边清淤等周边区域的现状排水管渠进行清淤。三是对影响排水的管线进行迁改。四是更换城区低洼积水处破损的检查井盖。

工期(交货期)

合同总工期为 364 个日历天。其中各阶段工期如下:

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62 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合格后 10 个日历天内提交工程量清单预算);

2 )在施工图审查合格并经监理单位发出书面进场通知后, 302 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最高投标限价

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 1555.63 万元。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

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

要求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 1 )、( 2 )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由分别具备以下( 1 )、( 2 )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最多由 2 家企业组成,牵头人应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1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总协调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A 证)。

3 、项目负责人要求

1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

2 )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证),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 52 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信誉要求:自 2023 6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 2013 54 号)执行。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业绩

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 /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梅州市”进入梅州专区(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平台网站工程建设服务指南。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 / 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1 10 18 00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2024 1 12 8 3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任选其一)

1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4 1 12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4 1 12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

2024 1 12 8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

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二路 71 号房地产

大厦七楼

招标人联系人

林工、傅工

联系电话

0753-2301308

招标代理机构

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街道芹洋半岛奥园半岛一号 B2# 08 号商铺

招标代理联系人

工、古工

联系电话

0753- 2113656

招标监督机构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2244028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 目 名 称

梅州城区排水设施清淤疏通及改造提升项目(一期) EPC 总承包

网上邀请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 2024 1 10 18:00 时止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202 4 1 1 18:00 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4 1 12 8:30 时止

开 标 时 间

202 4 1 12 8:30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在线解密时间: 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60 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 2024 1 12 8:45 时至 10:00 时止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梅州城区排水设施清淤疏通及改造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pdf 附件.rar